培训机构办学十个严禁具体内容
“十个严禁”培训机构办学
(一)严禁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学科训练;
(2)严禁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培训费;
(3)严禁超大纲、超前、超范围训练;
(4)严禁晚于20:30结束线下培训,晚于21: 00结束线上培训;
(5)严禁以任何形式布置作业,如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
(六)严禁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兼职上课,严禁聘用外国人出国开展培训活动。接受学科培训的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七)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培训班等名义开展学龄前儿童线上培训和线下学科(含外语)培训;
(八)严禁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组织和参加义务教育阶段的竞赛,以及以排名、名次为目的的测试;
(九)严禁非学科培训机构从事学科培训;
(十)严禁学科培训机构上市融资、开展资本化运作、提供境外教育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