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2022派位政策
一、学校招生情况
各区教育局批准的部分省级示范高中;新城区部分市级示范高中,由区教育局申请,市教育局审批。
二。注册范围
各区经批准的省市级示范高中向本区初中招生和派位。
三。注册学生人数
招生的省市示范高中按其招生计划的50%名额招生。
四。应用条件
省市级示范高中招生分配的具体条件由各区教育局根据区域情况确定,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
2.学习成绩优秀,受到认可,并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初中的时候;
3.毕业综合素质评价达到4A1B以上(含4A1B)。
择校生不享受派生资格。
五、工作程序:学生申请-学校推荐-参加考试
(一)分配计划
各区教育局按照今年招收和分配生源的省市示范高中招生计划的50%确定招收和分配生源的名额。以初中应届毕业生人数为基数,按比例平均分配名额。
(二)地区学校建议
1.各初中要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校书记、分管校长、班主任参加的工作专班,负责领导、组织、实施分配生的推荐工作。
2.各初中要公示招收和分配生源的高中,以及申报条件、工作程序、招生名额和相关申报规定等。在学校里。
3.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书面申请,家长签署审批意见。报考学生不得作为武汉外国语学校“合格生”录取。
4.在班主任的组织和指导下,成立班级师生推荐委员会,负责组织班主任和全体学生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推荐。推荐结果在班级公布后,作为候选名单上报学校。
5.各初中学校根据区教育局分配的名额,在选调生原始材料的基础上,按照1:2的比例确定本校候选学生名单,并于4月18日至20日在学校公告栏公示3天。无异议后,考生填写《2022年武汉市部分普通高中招收分配学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6.各初中对申请表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区教育局预审备案。4月21日,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寄至与招生分配有关的省市示范高中。
7.各相关省市示范高中将于4月24日(周六)上午对初中推荐的学生进行测试。考试的科目是语文、数学和英语。其他时间不准组织考试。自主命题必须以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控制试题难度,防止竞赛倾向。测试结束后,根据区教育局分配到相关初中的名额,根据测试结果,按照1:1择优确定被分配学生候选名单。实际参加测试人数少于分配计划人数的,按照参加测试人数的50%确定候选名单。如为小数,则取整数加一人确定候选名单。招考学校在《考生分配生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送区教育局审核。
8.被分配学生候选名单经区教育局审核后,于4月25日至27日在相关初高中进行公示。
9.公示无异议后,相关区教育局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汇总相关省市示范高中招收的分配生候选名单。4月28日,被分配学生的候选人名单将上传至武汉赵衷综合管理平台,用于核对学生的基本信息。4月28日,将打印2022年武汉市部分普通高中招收考生汇总表。并于4月29日上报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同时提交Excel格式的电子稿)。联系人:彭小厚,联系电话:85617366,电子邮箱:1805829067@qq.com。
(三)名单的公布
经市教育局核准的被分配学生候选名单将在武汉招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月2日-4日。公示期间,市、区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市教育局的电话是85617366。
(四)填报志愿
经市教育局批准的分配生考生,中考填报时只能填报分配的高中。第二批学校分配生的考生不能填报第一批学校志愿。
(5)考试录取
1.分配生考生必须参加中考。
2.分配生在其批次内提前录取,考生按低于所报考学校录取分数线30分录取,且不低于示范校最低控制线。未被录取为分配生的考生将按其他正常的招生程序进行录取;因考生中考学业考试成绩未达到申请学校录取标准而出现盈余空的分配计划,纳入正常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