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因疫情影响逾期交付违约


2022无锡商品房因疫情延期交付要交违约金吗?

因疫情未交付的在建、在售商品房项目(约定2022年12月31日前交付的),不能按期交付的,可在原购房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基础上延期30天,并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商品房买受人。

关于当前疫情影响下商品房交付的通知

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目前,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我市外防投入压力加大,各开发企业采购的外来物资供应困难,严重影响正常施工。今年计划交付的部分商品房项目,可能会面临不能按合同约定日期交付使用的问题。为保护商品房买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现就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当前防疫工作的要求,支持房地产企业积极应对疫情防控给生产经营活动带来的困难,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二、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服务,为急需交付项目的受理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服务时限。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尽力克服困难,尽可能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要积极协助施工企业组织施工人员、材料和设备多渠道进场,确保工程现场尽快恢复正常施工;要加强落实企业员工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工作;按照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做好客户和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四。因疫情原因未交付的在建、在售商品房项目(约定2022年12月31日前交付的),不能按期交付的,可以在原购房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基础上延期30日,并可以书面通知的方式提前告知商品房买受人。因此,如果出现任何争议,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动词 (verb的缩写)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客户服务,积极与购房人协商沟通,最大限度减少延迟交房引发的矛盾纠纷。对当前疫情防控下交付的项目,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控制每天交房人数,严格落实“门铃码”扫描工作,加强环境消毒,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房屋顺利交付。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11日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juke.outofmemory.cn/read/1152478.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