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清理住房公积金长期未缴存个人帐户公告
为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保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长期欠缴个人账户集中清理工作,并要求涉事单位协助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查询、转移、注销、提取等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对象
1、退休职工封存户口。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重新就业且被封存6个月以上的职工,应当封存其户口。
3.封存已缴入破产、改制、撤销或解散单位的职工账户。
二。清理方式:通过解压清理账号
1.退休取款:持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工、农、建、中、汇一类储蓄卡)、退(离)休,办理销户手续。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提取:解除劳动关系超过6个月未重新就业且单位已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单位封存状态的,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工、农、建、中、外一类储蓄卡)、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文件,办理销户提取手续。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集中托管人封存状态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工、农、建、中、交一类储蓄卡),办理账户支取手续。
3、存款单位破产、改制、撤销、解散和提取。职工所在单位破产、改制、撤销或者解散,个人账户长期不支付的。为保障员工权益,请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工、农、建、中、外一类储蓄卡)、在原单位工作的证明(如改制合同、工作证、退休证、上岗证、医保卡等)。,以验证您的身份)。
三。其他事项
各缴存单位要对本单位长期封存的职工逐一进行核实,了解封存职工的情况,并通知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职工尽快到保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辖县(市、区)分中心、管理部销户提取。
商务热线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