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政策
一、灵活就业保险的范围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二。保险所需的信息
1、《洛阳市社会保险新参保人情况申报表》(加盖人事档案代理单位公章)复印件。
2.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
3.人事档案机构办理的《洛阳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三。处理程序
参保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一寸照片到孟津县人社局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窗口办理人事档案代理手续,再持第2项所需资料到孟津县社会保险中心窗口办理参保手续。完成后,参保人将手续送到孟津县人社局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窗口存档。
四。预防措施
1.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照本社保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在一个社保年度内自主选择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一旦选定,本年度内不能更改;缴费比例为20%。
2.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年度为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期间欠费应于次年6月30日前缴清。过期系统会自动关机,无法缴费,缴费年限不计算。
3.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转移接续。参保人当年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当参保人达到城乡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时,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期间,补缴相应的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
动词 (verb的缩写)享受的待遇
1.灵活就业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2.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