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以异地就医吗?
参保居民可异地就医转院,异地就医居住
参保居民应首先在就近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要转诊到参保地以外市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应当办理转诊手续,并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除急诊外,不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相应医疗机构层级报销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
我市转诊管理按照《河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和异地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医发〔2016〕18号)执行。
长期居住在异地的居民,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大病医疗保险
2019年,我市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60元/人。大病保险资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拨付,参保居民不再缴费。
自2019年9月30日起,参保居民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承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11000元的部分,按以下比例报销:11000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报销60%;10万元以上报销70%;每年最高报销40万元。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优惠政策。
自2019年9月30日起,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贫困人口享受大病保险“一降一增”倾斜政策,起付线由1.1万元降至0.55万元;合规自付费用报销比例:0.55-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85%,10万元以上部分95%。取消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年度报销封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