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异地办理结婚证需要哪些证件

笔记本怎么上网2022-08-12  13

广州异地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资料?

所需文件:

(1)双方近半年2寸半身免冠照片3张,红底。

(2)有效身份证件和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本人有效户口簿和身份证(当事人不能提供集体户口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人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面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持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

现役军人:本人有效军官证、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

香港居民:本人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身份证;经香港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且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关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澳门居民:本人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澳门居民身份证;经澳门公证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且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关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台湾省居民:本人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本人在台湾省户籍的有效身份证件;经台湾省公证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且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关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华侨:本人有效护照;由我国公证机关或主管机关出具的,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且与对方无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且与对方无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由与该国和中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华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或者由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外国人: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由该国公证机关或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由与该国和中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华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或者由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3)当事人声明其婚姻状况应当与户口簿和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记录一致。不一致的,应提交离婚证、有效离婚司法文书、死亡证明等证明材料。

注:

2021年6月1日(不含6月1日)前,在广州结婚登记必须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2021年6月1日起,广东实施“跨省”婚姻登记试点工作。双方均为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凭一方的居住证和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发放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也可自行选择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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