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个人自主创业税收优惠申请指南(条件+材料)
申请条件:
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办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
申请材料:
1.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
2.就业创业证明原件(未办理的需2寸近期免冠照片)或社保卡原件(社保卡已加载就业创业证明功能的需提供);
3.申请人身份确认材料原件之一:
①登记失业人员的证明材料(登记失业半年以上者需提供)
②零就业家庭登记失业人员证明材料(零就业家庭劳动年龄登记失业人员需提供)
(3)低保障(由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提供)
④大专毕业证书或学生证(毕业年度内大专毕业生需提供)
申请门户:浙江政务服务网
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