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什么时候开始?
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开始时间
2021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将于2022年3月1日开始 ,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在年度汇算清缴开始前,纳税人可以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查询自己的综合所得和纳税情况,查询银行卡等基础信息,涉及个人身份信息的专项附加扣除,提前做好准备。
年度决算内容
年度汇算清缴是指年度终了后,纳税人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年度所得,减去全年的费用和扣除项目,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过程。然后根据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再扣除该年度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进行年度纳税申报,结清应退或应纳税款。简而言之,在平时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过去补漏,收收支,年结,多退少补”。这是2019年后我国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公告》第一条规定了年度决算的概念和内容。需要说明的是:
第一,年度决算的主体仅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不需要办理年度决算。
二是年度决算的范围和内容仅指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收入,纳入综合所得范围。股息收入、财产租赁收入和其他分类收入不计入年度决算。同时,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可以不纳入综合所得计算的收入,不纳入年度汇算清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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