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公告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证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浙教中心〔2022〕1号)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和疫情防控实际,现将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以下简称“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可的对象和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一)户籍在宁波的社会工作者;
(2)持有宁波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3)我市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
(四)在宁波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包括持有居住证并在宁波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有有效期为5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省居民,以及参加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按照《关于港澳台居民申请内地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办〔2019〕1号)办理(该文件可在中国教育部网站查看),相关事宜可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
(5)在我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地、部队驻扎地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受理和认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践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部队驻扎地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其中,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国家高新区人员报考鄞州区,杭州湾新区人员报考慈溪市。具体要求以各区(县、市)公告为准。
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申请教师资格的“教学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中的科目一致。
二。应用条件
(一)教育和技术资格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的,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可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同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考试要求
通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我拿到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这个证书可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网上查到。
2021级的教育学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也可以通过校考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三)普通话等级要求
普通话等级达到B级及以上,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汉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等级要求A级及以上)。
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应当达到B级及以上。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应当从事小学语文教学工作,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以上。
(四)身体状况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能够满足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体检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参加当期教师资格考试并通过。未按时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
(五)其他要求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和职责。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和业务咨询的时间和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时间:
社交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6日-5月16日每个工作日08:30-17:30。
注:教师资格统一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申请门户”选项,按照网上要求逐步完成注册。以下几点申请人必须认真选择并完成。
①选择“注册机构”。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实践指导教师资格,选择“市级认定机构”,申请其他类型选择相关县级认定机构。
②选择“确认点”。社会上的人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地、部队驻扎地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
③网上申报成功后,教师资格证报名编号一定要记录完整,以便确认时核对。
④申请人在网上时间报告中填写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如因填写错误导致审核制证不通过,由申请人负责。
(二)体检地点和时间:报考人员应选择本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地及“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作为兵站之一按时完成体检(详见所在区(县、市)认定机构公告),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社会教师资格证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核(江北区网上审核)方式进行,确认时间和地点详见所在区(县、市)认定机构公告。
审核需要的材料如下:
①户口本、有效居住证(居住登记回执等。不能作为本证明材料)、学生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驻部队单位人事证明(以上任何一种证件的原件)。
②有效身份证原件。
③毕业证书原件(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毕业生还须提供在校期间的成绩单和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复印件在本人档案中,并加盖托管部门公章)。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⑤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须提交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⑥近期免冠正面两寸彩色白底照片两张,底片与网报相同(体检表一张,教师资格证一张)。
(四)公布批准的名单
6月中旬,宁波市教育局和各区(县、市)教育局官网公布了社工教师资格认定名单。
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期间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1.申请人未成功申请注册,但注册系统提示“您已经注册了本批次”。可能因为申请人没有使用注册系统推荐的浏览器,申请人尝试使用谷歌Chrome正常吗?
2.如果申请人在报名系统中认证失败,尽量按照下面报名页面的操作说明来解决。如果失败,可以拨打报名网站首页电话010-58800171咨询。
(1)申请人每天可进行三次实名验证。如果验证失败,不要直接重复提交。请仔细检查您填写的内容。
(2)如果确认信息正确,仍然无法通过实名验证。可能是最近你的身份信息发生了变化,公安系统没有及时更新。如果使用的证件类型是居民身份证,可以通过开通网上卡的方式更新信息,然后登录本系统进行实名验证。网上办卡请参照《居民身份证网上功能证件开通指南》。CTID官方应用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均可选择。
(3)如果CTID网上办证失败,或者您使用的证件类型不是居民身份证,则需要通过实名验证不成功页面中的“人工审核”链接进入人工审核页面,上传身份证照片等材料并提交,等待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后续业务办理。
(4)人工审核周期长,只能在7个工作日内给出结论。请合理规划业务办理时间。人工审核期间,不能进行实名验证。
3.特别说明:体检时,经鉴定机构指定的体检医院医生当场确认怀孕的,可免做胸部x光检查。自带怀孕证明的申请人不予认可。怀孕和哺乳人员不能免除胸部x光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