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二套房面积多少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关于贷款申请领域的规定:
1.职工及其家庭仅拥有1套住房,且该住房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含)以内的,允许其购买第二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的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是指职工个人及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含五县)范围内拥有的自住住房套数(不含已出售、赠与、解析的住房)。
二是职工及家属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目前无房或唯一住房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含)以下的,允许其在购买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住房时重新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的确定标准,参考全国职工个人和家庭使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
购买危旧房进行住房改造的职工个人和家庭,属于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参照本通知第三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住房面积限制;购买在建住房的职工及家庭,未使用或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的,可参照本通知第三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住房套数限制。
温馨提示:扫描二维码关注南宁本地宝官方微信公众号(ID:nannbdb),回复“公积金”,即可获取南宁公积金提取贷款预约,查询排队实况,个人账户或是单位账户查询个人公积金查询,公积金提取、贷款、缴存、转移等办理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