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二)营业执照、劳动合同或者就业证明;
(3)申领出入境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4)户口簿无法显示关系的,通过相关信息查询亲属关系;
(5)进入本市单位集体户或亲属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或户口簿。可以在亲戚朋友家落户,没有地址也可以在社区集体户落户。
审批流程:材料齐全后,由户籍民警审核受理,录入电子档案。县级公安(户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派出所户籍民警打印准迁证。
审批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