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进城务工子女上学政策

都察院2022-08-12  6

南宁高新区进城务工子女上学优先分配材料

优先分配附加文件(按以下文件的顺序):

公办学校抽签招生后如有空剩余学位,将利用剩余学位统筹安排符合基本录取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排名靠前的流动人口子女将按以下顺序优先录取: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登记地址合法清晰界定高新区辖区内房产的,需提供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产证、房地产权属证书、购房合同、房产局登记证明三者之一,同时提供),优先办理;

2.儿童青少年独生子女和农村双女结扎户(注:凭独生子女和农村双女结扎户相关证明;按办证时间);

3.实际停留时间。辖区公安部门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办证记录,排序时间按父母双方在高新区登记的居住证连续签注计算,其随迁子女在申请政府安排入学时优先考虑;

4.父母都在高新区一带经商或工作。时间越长,优先级越高。一年以上优先。报名时,他们提供营业执照或缴纳社保证明。

分配原则

鉴于高新区部分区域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不均衡,街区形状不规则,就近入学并不代表直线上的就近入学。根据学生在辖区内公办学校就读的程度,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就读。公立学校学位满了就安排读私立学校,政府买学位。按优先级排序,从近到远,从公有到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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