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哈尔滨生育保险待遇网上申领指南
1。登录政务服务网即可在线申请。如果是,您需要填写第三个孩子的出生证明编号
参保人登录“哈尔滨市服务网”,在个人服务-部门服务-医保局选择“生育保险参保人婚姻信息维护”模块,点击“网上申请”,根据提示进行维护。上传结婚证和准生证照片后,点击提交(注意:要填写出生人数;如果是第三胎,需要填写出生证号,二胎可以不填)。投保人认真核对承诺书信息后,点击确认提交。参保人持《社会保障卡》到任意一家定点生育保险服务机构刷卡就医,并结算相应的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需要母婴保健手册)
二。异地生育应携带必要条件到经办机构申请,待遇按本市规定执行
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需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诊断证明或病历复印件、财税打印的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明细、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要素到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标准按照本市生育保险规定执行。
三。生育津贴由单位代理办理,单位负责申请发放
用人单位女职工医疗费用结算后,由用人单位代理人登录“哈尔滨市政务服务网”,在法人服务-部门服务-医保局选择“生育津贴申请”模块,点击“网上申报”,为女职工申请生育津贴或流产津贴。申报提交后,医保中心在规定时限内将津贴拨付到参保单位提供的结算账户,女职工生育津贴由单位申请发放。同时,医保部门提醒,用人单位在首次申领生育津贴时,必须填写《待遇支付账户登记表》。用人单位每年首次申领生育津贴时,必须申报“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