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个人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贷款材料
1.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及产权共有人以外的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以上人员及监护人(如有)均应到场。如果不能到场,需要提供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2.借款人为已婚人士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人士需填写单身承诺书,离异人士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3.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开发商无法开具首付款发票的,需提供买方转账凭证、开发商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开发商公章或财务章。
4.共有产权担保期房预售合同原件或共有产权担保现房买卖合同原件。
5.期房应提供开发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预售许可证、预告登记证复印件。现房必须提供开发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房产证。
6.贷款银行签发的借款人名下支持一本通或全功能的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7.开发商或代理商的收款账号。
8.产权人以外的共同申请人因病无法到场的,需提供民政部门(街道或居委会)出具的贷款授权书,由受托人签字,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9.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