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企业招用脱贫劳动力社保补贴政策
兰州企业招用扶贫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
1.补贴享受条件
在兰州企业,招用贫困劳动力,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2.补贴标准和期限
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企业为贫困劳动力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之和的2/3,不含贫困劳动力个人缴费部分。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首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年龄为准)。
3.应用进程
社会保险补贴“先缴后付”,由企业向贫困劳动力户籍所在地的县/区人社部门提交申请材料。人社部门核实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区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账户。
4.申请材料
企业招用贫困劳动力的基本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由人社部门进行内部核对。
5.受理机构及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