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子女。
二。招生范围及提供材料
首次注册:
招收青特城业主适龄子女。
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父母双方身份证;②户口本(索引页,孩子自己页)③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④房产证(或提供网签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集体产权、购房协议、购房付款票据)。
第二次注册:
在完成首期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具有空以上学位的,接收青特市租房者适龄子女。
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父母双方身份证;②账本(索引页、儿童个人页);③医学出生证明;④租赁合同。
第三次注册:
在完成第二次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如有空剩余学位,接受幼儿园周边符合入园条件的随迁子女。
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父母双方身份证;②账本(索引页、儿童个人页);③医学出生证明。④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我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在居住地有稳定住所(有自有住所的住所或有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满6个月,至2022年5月31日止。⑤父母至少有一方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在我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截止到2022年5月31日。⑥如有私有产权房,可不提供父母在我区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及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有无私产权住房,以上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
三。注册时间
首次招生报名时间:2022年7月2日上午8:30-11:30-13:30。
二次招生报名时间:2022年7月3日上午8:30-11:00
第三次招生报名时间:2022年7月3日下午13:30-15:30
四。入学地址
青特城幼儿园
五、录取方式
首次报名:直接录取。
第二次报名:当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剩余学位时,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的,通过抽签确定入学儿童名单,不进行下一批次招生。
第三次报名: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剩余学位数时,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则以抽签方式确定录取子女名单。
六。温馨提示
1.报名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不需要提前排队。2.报名时间限1名家长,无需带幼儿。3.报名时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4.在抽签确定录取儿童名单时,将邀请由教委办公室、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家长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5.疫情期间,请家长来园登记时提前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出行码并量体温,保持一米安全距离,自觉做好防护措施(根据疫情防控表格新要求,会提前告知,请关注幼儿园微信官方账号)。
电话号码和联系人
032-80969996(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