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起温州洞头全区交通秩序严管整治最新消息
为打赢温州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复查攻坚战,从5月17日起,洞头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提升行动,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十个一律”严格管理措施。请全体市民和交通参与者时刻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1、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不得抄拖;
2.机动车通过斑马线未礼让行人的,应当抓拍;
3.机动车变更车道、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或者逆向行驶的,应当抓拍;
4.驾驶电动车不戴安全帽的,处拘留、罚款;
5.驾驶电动车非法载客的,将被拘留并处罚款;
6.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伞、遮阳篷等挡风玻璃的,一律扣留车辆,拆除安装设施并予以没收;
7.开电动车闯红灯的,一律拘留罚款;
8.驾驶电动车遇停止信号越线停车的,予以扣留,并处罚款;
9.驾驶电动车变道、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的,予以扣留,并处罚款;
10.不按规定通过斑马线、闯红灯或翻越隔离护栏的行人将被曝光。
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