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直公积金内部转移指南
陕西省公积金内部转移指南
一、处理条件
职工因工作变动、单位解散等原因,需要由新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比如原单位(转出单位)和现单位(转入单位)已经在省中心开户,要办理职工公积金账户内部转移。
二。处理材料
1、职工本人办理:
(1)员工身份证原件;
(2)内部调动申请表1份(加盖调出单位公章)。
2、调入单位为:
(1)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内部调动申请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如果转账次数为5次或以上,则应填写批量导入模板。
三。处理过程
单位或个人提供信息→中心办理内部调拨→打印调入调出清单。
四。处理地址和电话号码(区号029)
陕西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四楼综合业务大厅
87313669、87314946、87349015、87347225
五、注意事项
1.转移公积金账户时,必须封存职工账户,否则应先封存账户再转移。
2.职工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类型等基本信息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的,转出单位应当先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再办理内部转移手续。
附件
内部调动申请表。电子表格文档
内部转账批量导入模板.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