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集美区秋季小学招生-台港澳、华侨、留学生及其他人才子女需提供的材料
一、台湾同胞适龄子女
1.适龄儿童父母在集美区购房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2.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身份证明或台湾省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3.我市公安部门出具的《台湾省居民居住证》或《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现居住地址在集美区)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2022年5月10日至5月31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厦门台联”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学籍备案”入口申报相关信息。也可以关注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台港澳电子路童”微信官方账号,了解相关政策。
二。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适龄子女
1.适龄儿童父母在集美区购房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2.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3.由我市公安部门出具的《香港居民居住证》、《澳门居民居住证》或《华侨、港澳台同胞(现居住地址在集美区)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户籍不在本市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适龄子女,应提供父母在厦门工作生活近一年(现居住地址在集美区)并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
三。海外华人学龄儿童
1.适龄儿童父母在集美区购房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2.华侨身份证明(由侨务办公室出具);
3.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护照;
4.我市公安部门出具的《华侨、港澳台同胞(现居住地址在集美区)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四。外国学龄儿童
1适龄儿童父母在集美区投资置业或工作证明材料;
2.适龄儿童本人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和外国人居留证;
3.我市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临时住宿登记表;
4.适龄儿童父亲(母亲)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外国护照和临时住宿登记表或户口簿)。
五、符合条件的其他人才子女在申请入学时应提供材料
1.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厦门市引进人才优惠证”、“人才居住证”、“留学人员身份证明”、“留学人员工作许可证”、厦门市颁发的高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证书或能确认身份的文件)(2份);
2.申请人及其子女的身份证明,直系亲属的户口簿、出生证明、护照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有效期内居住地址在集美区的《福建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在集美区购房的应提供产权证或购房合同);
4.持有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厦门市引进人才优惠证》者,提供书面申请,简要介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子女自然条件和选择就读学校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