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无牌电动车处罚
1.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登记上路行驶的,处50元罚款;
2.盗用、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的,予以没收,并处50元罚款;
3.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未悬挂号牌、号牌残缺不清或者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的,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
4.如驾驶非机动车有牵引动物、手持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将被罚款20元;
5.驾驶拼装的非机动车,或者驾驶改变外形、结构或者改变技术参数影响驾驶安全的非机动车的,责令改正,处5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