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卫健委发布加强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通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卫生委员会和社会事务局: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在我国多地有分布,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确保我市幼儿园婴幼儿的健康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机构防控意识
强化首都严密防疫意识,各区要指导幼儿园通过组织健康教育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幼儿园从业人员和婴幼儿家长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4版)》(附件)的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和生活习惯,科学合理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提高防控意识和能力。
二。做好人员健康监测
特别是病例和感染者所在的各区要指导辖区托幼机构积极配合对返京员工、托幼机构和家庭居住婴幼儿的调查,准确掌握当前情况。托幼机构从业人员未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的,要及时填补空白和陷阱,做到“种出各种”;积极动员未接种婴幼儿的家长和家属按相关要求接种疫苗。教育机构应当在开园、闭园前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开园后要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核酸检测。建议每周做一次。具体工作,各区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实施。
三。实施各种预防和控制措施
各区要加强对托幼机构的指导和培训,督促托幼机构落实防控措施。教育机构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按照要求完善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全体员工进行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储备防疫物资,加强环境消毒,保障食品和饮用水安全,落实晨午检制度,加强园内排查。各托幼机构要加强与辖区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合作,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有效应对突发疫情。疑似或确诊病例发生后,要积极配合辖区疾控中心做好疑似或确诊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调查、园林消毒等工作。
附件: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