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本级医疗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报销指南
处理流程
(铁路职工到铁路局社保所受理)
1。所需材料:
医保经办机构联络员将以下申请材料汇总,填写《江西省本级医疗保险零星报销待遇审核汇总表》,提交受理窗口:
①参保人填写并签字的《江西省医疗保险零星报销医疗费用申请表》;
②门诊(急)诊和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报销的,应提供门诊发票原件和门诊费用清单原件;
住院费用报销的,应提供发票原件、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
住院前,急诊费用报销应提供门诊发票原件、门诊费用清单原件、医院出具的急诊(抢救)记录、本次住院原始记录、住院发票原件、住院费用清单原件;
特殊药品报销需提供《江西省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申请及评审表》、发票原件、费用清单原件;
(以上医院出具的所有材料均需医院盖章)
③个人银行卡号(注明开户网点)。
2。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提交的报销材料,材料齐全的将医疗信息录入信息系统,打印《江西省医疗保险费用受理单》,经单位经办人或参保人签字确认后,领取收据;材料不齐全的,发送补充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并现场回复不符合申报条件。
3。材料初审:待遇审核科初审人员对报销材料进行初审,打印江西省医疗保险本级医疗费用报销拨款单。
4。业务审核:待遇审核科的审核人员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成付款计划,提交资金财务科进行付款。
5。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内支付待遇。
表格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