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失业保险缴费指南(基数+比例+方式)
支付基数
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统一公布前:
参保单位2022年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0599元和4121元执行;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暂按上年度标准执行(上限和下限暂分别为18726元和3746元)。
支付比例
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应当按照城镇职工的缴费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期间,用人单位费率为0.7%,个人费率为0.3%。
阶段性失业保险费率降低政策到期后,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用人单位和个人费率标准执行。
付款方式
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应向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失业保险金数额,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按规定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