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职工不允许申请基层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
合格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
申请条件:
1、劳动者到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者到乡镇(街道)、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2.就业时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毕业前的期间不计入申请补贴期间);
3.劳动者在同一单位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