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蓝鲸吃什么2022-08-09  9

青岛市医保报销比例

住院报销

①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统筹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年累计金额低于4万元的,退休(职)前支付比例分别为90%、88%、86%,退休(职)后支付比例分别为95%、94%。年积累超过4万元的部分,退休(职)前统一缴费比例为95%,退休(职)后统一缴费比例为97%。

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成年居民首付比例分别为85%、80%、70%;成年居民二次缴费比例分别为80%、70%、55%;儿童和大学生分别支付90%、85%和80%。成年人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街道、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住院和分娩医疗费用,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门诊大病报销

参保人在一个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统筹支付范围内的门诊大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部分按以下比例支付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重特大疾病门诊治疗,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为90%、88%、86%,超过病种限额标准部分的支付比例为50%;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92%,超过病种限额标准支付比例为70%;

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治疗重特大疾病,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成年居民首付比例分别为80%、70%、65%;成年居民二次缴费比例分别为75%、65%、55%;儿童和大学生分别支付90%、85%和80%。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按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成年人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社区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发生的医疗费用增加了10个百分点。超过病种限额标准的部分不予支付。

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的子女,其住院、大病门诊医疗和意外伤害门诊医疗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本办法支付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并将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基本药物发生的医疗费用提高10个百分点。

█[/s2/】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的下列费用纳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符合统筹支付范围且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自付90%;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成年居民、儿童、大学生第一档缴费比例为80%,成年居民第二档缴费比例为70%。一年内最高赔付40万元;

2.符合统筹支付范围,由个人按起付线标准和自负比例承担的医疗费用:一年内超过大病医疗保险起付线标准的部分,由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支付比例为75%;成年居民、儿童、大学生首付比例为60%;成年居民缴纳二次缴费比例为50%。其中,被保险人尿毒症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抗排斥治疗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起付线标准为3000元。超过免赔额标准的部分,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被保险人自付75%;70%的成年居民、儿童和大学生支付首付款;成年居民缴纳二次缴费的比例为60%。一年内最高赔付20万元。

3.乙类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纳入统筹支付范围前个人按自己比例承担的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超过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由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支付的比例为75%;成年居民、儿童、大学生首付比例为60%;成年居民缴纳二次缴费比例为50%。其中,被保险人尿毒症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抗排斥治疗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起付线标准为3000元。超过起付线标准的部分,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支付比例为75%;70%的成年居民、儿童和大学生支付首付款;成年居民缴纳二次缴费的比例为60%。一年内最高赔付20万元。

█[/s2/】被保险人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同时,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下列大病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支付范围:

1.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使用特殊药品和材料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费用纳入特殊药品和材料救助,支付比例为70%;个人按比例承担的医疗费用纳入大额救助,大额救助起付线标准为5万元。一年内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支付比例为60%。抚恤金领取者、低保对象和边缘家庭参保人员不设大额救助起付标准。一年内大额救助最高赔付10万元。

2.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外治疗所必需的医疗费用:大额救助起付线标准为5万元,一个年度内超过起付线标准部分的支付比例为60%。抚恤金领取者、低保对象和边缘家庭参保人员不设大额救助起付标准。一年内大额救助最高赔付10万元。

3.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最高费用限额以上治疗所必需的医疗费用:大额救助起付线标准为5万元,一个年度内超过起付线标准部分的支付比例为60%。抚恤金领取者、低保对象和边缘家庭参保人员不设大额救助起付标准。一年内大额救助最高赔付10万元。

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参保人员在前款规定的特需药品、特需物质救助和大额救助的基础上,按规定享受专项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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