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新规定,审验内容包括哪些
驾照验证最新规定: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
考试。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2018年1月1日起)无记分记录
的,免于本记分周期的核查。如果每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违法记分,驾驶证到期可以换发。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的驾驶人,应当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办理年审。考试期间,应当参加至少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与文明驾驶、突发事件应对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按照新规参加考试时,
不需要提交身体状况证明,只需要申报自己的身体状况即可。换证、驾照移民等方需要按规定提交。
机动车驾驶证的验证内容包括:
(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
(2)身体状况;
(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和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考试的情况。
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未处理、身体条件不符合准驾车型条件、未按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考试。
第六十二条
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提交县级或者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
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提交由省卫生厅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六十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在参加考试时申报身体状况。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等原因,在规定期限届满无法办理驾驶证换发、审验和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延期。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和延期理由证明。
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机动车驾驶人在延长期内不得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