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新村金库银行怎么样

韩国新村金库银行怎么样,第1张

6家商业银行上半年内向男性职员平均发放了5900万韩元,但只给女性职员平均发放了3700万韩元。男女之间的工资差别最大的是新韩银行。

新韩银行今年上半年向男性职员平均发放了6100万韩元,给女性职员平均发放了3500万韩元。

韩国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终于摆脱贫穷与落后,跨进中等发达国家的行列。而“新村运动”对韩国经济快速发展和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韩国政府是在上世纪70年代初开始在全国开展“新村运动”的(1970年4月,在全国地方行政长官参加的抗旱对策会议上,朴正熙提出了“建设新村运动”的构想),目的是动员农民共同建设“安乐窝”,因为当时占全国人口70%以上的韩国农民生产和生活状况落后,而政府也没有钱。在“新村运动”初始阶段,政府向全国所有3.3万个行政里(行政村)和居民区无偿提供水泥,用以修房、修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随后,韩国政府又筛选出1.6万个村庄作为“新村运动”样板,带动全国农民主动创造美好家园。“新村运动”在短短几年时间里改变了农村破旧落后的面貌,并让农民尝到了甜头,“新村运动”由此逐步演变为自发的运动。

上世纪70年代末,政府行政领导退出“新村运动”,全国各地以行政村为单位自发组成了开发委员会主导“新村运动”,吸收全体农民为会员,并成立了青年部、妇女部、乡保部、监察会和村庄基金。运动的主要内容包括农民自发修筑乡村公路、整治村庄环境、帮助邻里修建房屋、兴办文化事业、关心和照顾孤寡老人等。

到上世纪80年代,“新村运动”逐渐完成了由民间主导加政府支持到完全由民间主导的过渡。在这期间,韩国为“新村运动”立了法,对“新村运动”的性质、组织关系和资金来源等作了详细规定,还成立了全国性的领导机构“新村运动本部”,并在各直辖市和道(相当于省)成立“新村运动指导部”,在各市和郡(相当于县)成立救持会,健全了“新村运动”指导网络。

[编辑本段]新村运动的演变及影响

30多年来,“新村运动”的形式和内容不断完善和丰富,社会影响面和感染力进一步扩大和加强,成为一种广泛的社会互助运动。“新村运动”曾开展了“和谐与爱护邻里运动”“帮助恢复经济运动”“全国公园化运动”“讲道德守纪律运动”“爱护环境运动”等各种活动。1988年汉城奥运会时开展的“奥林匹克新村运动”和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时为拯救国家经济开展的“捐金运动”都是“新村运动”的一部分,为韩国成功举办汉城奥运会和渡过亚洲金融危机做出了贡献。

韩国在长期开展“新村运动”的过程中,形成了“勤勉”“自助”“协作”的基本精神。“新村运动”不是要改变社会结构,而是通过挖掘民众中潜在的“美”和“善”,弘扬民族的传统美德,弥补政府工作的疏漏和社会发展的盲区,疏解民众的不良情绪,以促进社会和谐。

韩国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起实现经济腾飞,创造了“汉城奇迹”,但地区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拉大,社会矛盾加剧。在这期间,“新村运动”相对缓和了社会矛盾,提高了人们合作与和谐共处的意识,推动了社会的文明和进步。

“新村运动”从农村发端,在农村广泛开展的同时逐渐进入城市社区。随着产业化的发展,韩国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出现了“离农”现象,即大批农民离开农村到城市就业、谋生,人口和产业向城市转移,城市社会文化走向繁荣。随着人口和产业转移,农村开展的“新村运动”逐渐向城市扩展,帮助城市解决在走向现代化过程中在市政管理、社会秩序、公共道德等方面出现的矛盾。农村先行开展的“新村运动”在向城市扩展过程中,又为城市源源不断地输送了道德和文化素质较好的人才,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农民进城就业引发城市出现过多的社会问题。

韩国前总理、“新村运动”中央会会长李寿成认为,搞任何思想道德教育,必须要有载体,否则大家只能空谈而不会有实际行动。“新村运动”便是提高国民道德水准、文明程度和社会凝聚力的良好载体。人们参加“新村运动”,不仅能改变农村和国家的面貌,更能提高社会整体的思想道德水准。的确,韩国的“新村运动”既是农村城市化的动力,也是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润滑剂。

韩国是我国的近邻,与我国隔海相望,其国土面积约10多万平方公里,人口4500万左右,但其国内可耕种面积少,耕地仅占国土面积的22%。1945年光复后,韩国在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同时,面临着工农业发展严重失衡的问题,从1970年起,韩国政府开始正式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与发展运动(简称新村运动),在经济、社会均衡发展和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方面做出了成功的实践。最近,中共中央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韩国农业与我国一样,同属东亚小农生产,且深受儒家文化的影响,韩国新村运动的成功实践对推动我国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

[编辑本段]韩国新村运动的背景

1962--1971年,韩国政府实施了两个五年计划,重点扶持产业发展和扩大出口,但在此期间工农业发展严重失调,农业对工业的增长速度差距拉大,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2.5%点扩大到第二个五年计划的8%,1970年农村居民的年平均收入还不到城市居民的50%,且这种差距有继续扩大的趋势,导致农村人口的大批流动。农村人口的大量无序迁移,带来了诸多的城市问题和社会难题,农村劳动力老龄化、弱质化,农业后继无人,加上农业机械化发展滞后,导致部分农村地区的农业濒临崩溃的边缘。与此同时,韩国经济依靠出口导向型的发展模式,取得了成功,政府有财力支援农业,以缩小城乡、工农、区域间的差距,在这种社会背景下,新村运动出台了。

[编辑本段]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激发村民投身新村运动。韩国政府认识到农村开发事业,需要广大农民提高认识,主动、积极、自发地开展各项建设工作,政府重点进行科学的引导和扶持,即使对村民有好处的事也要先征求村民的意见,决不强制推行。为调动农民的积极性,韩国政府重点推行以下三项措施:

一是以村为单位实施各类开发建设项目。每年2-3月,各村开展有计划的新村工作,由村总会研究决定具体项目内容、规模、实施范围、预期目标,村开发委员会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操作计划,如资金分配、劳动力安排,工作日程等,还要记录每天或每周的工作进度,并依此制定相关的措施,如动员村民补充劳动力,向政府通报信息,求得人财物支援和对策分析等,以保障新村开发项目按时完成。

二是实施奖优罚劣的开发政策。新村运动中,政府在人财物的支援上,没有采取平均分配政策。刚开始,以村为单位,平均免费提供300袋水泥用于村里的公共事业,根据各村完成公共事业的成绩好坏,把全国3.5万个村划分成自立、自助、基础三级,成绩最好划为自立村,最差的划为基础村,第二年政府的援助物质只分给自立村和自助村,平均增加到500袋水泥和1吨钢筋。经过几年的建设,积极参与的农村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抱着消极旁观态度的村见邻近村庄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又从政府的奖励先进和重点扶持、援助中受到刺激,奋起直追,到1978年,全国绝大分村都成为自立村或自助村。

三是实施村民监督制度。新村运动中有,政府投入了大量的财力和物资,如何保证这些财物有效地应用到农村建设中去是政府考虑得较多的问题,他们解决的方法也很简单,采取“一竿子到底”,所有的财物以村为单位申报领用,政府各部门不参与工程建设。政府每村只委派一个公务员具体负责统计工作,并接受村民监督,政府把能否及时、准确无误地将中央分配下达的支援物资送到村里作为考核公务员素质的重要标志,公务员的晋职升薪与每个公务员在新村工作中的政绩、水平有关。另外,各村的村民代表可参与郡、面政府的有关决策会议,可以约见市长、郡守,并当面提出问题、批评与建议。

(二)设立高效统一的新运动组织管理机构。为完成中央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财物援助项目,减少扯皮和内耗的重复中间环节,韩国中央政府合并或取消了一些机构,根据需要又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中央成立了“中央协议会”,直属内务部,并由内务部部长任议长,中央部委副部级官员但任议员。 地方各级政府按中央模式,设立了相应的地方协议会,这样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建立了系统的组织机构和工作程序。村级设立开发委员会,由10-12名村里的有识之士及农民代表、新村指导员组成,里长或新村指导员任议长,具体筹划、协调和执行村级新村运动。村开发委员会根据中央协议会的基本方针,制定具体的开发项目和实施操作方案,再经面促进委员会、市、郡协议会,逐级报到道、中央协议会,重大事项由中央、道协议会研究解决。

(三)制定严格的新村运动建设管理制度。韩国政府认识到没有一个有效的管理制度,即使制定出再好的政策措施和宏伟蓝图,也无法得以善始善终的实施而取得预期效益。为此,韩国政府经认真研究后,制定出一系列科学管理制度,对各级政府的管理对象、内容、方法、信息分析,组织和反馈体系等都做出明确详实的规定。一是面(乡镇)级管理职责。面政府公务员每天在村时调查研究,检查督促新村运动执行情况,收集整理有关数据,并向面长报告,面长通过建立图表档案及时收集分析有关情况,每天或每周向郡守报告有关统计数据。二是郡级(县级)管理职责。郡级管理监督的目的和任务是及时发现农村基层组织有关情况,检查监督中央分配下达的支援物资是否及时、准确地送到面、村并合理使用。三是道(省)、中央级管理职责。及时撑握郡、面、村的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和调整有关政策措施,加以矫正或推进,各道(省)的副知事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各郡守提出的报告和有关厅局经调查研究提出的报告,全面负责新村运动的具体实施和按期完成。各道(省)政府及时收集有关情况后写成报告,每月或定期向内务部部长报告。内务部部长收集分析全国的情况,及时制定或调整有关政策。内务部长委托大学教授负责全国的检查监督工作,并根据情况派中央有关部委官员到道、郡检查监督。

(四)实施农村经济、文化全方位的建设战略。新村运动初期,政府把工作重点放在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实在在的项目开发和建设工程上,如改善农村公路、农民住宅,实施农村电气化,农村自来水改造等,这些项目和工程的实施改变了农村面貌,改善了农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得到村民的拥护和称赞。随着新村运动的深入开展,政府推进新村运动的工作重点放在推广高产水稻品种,鼓励发展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区域特色农产品产业,发展多种经营,并积极推动农村保险、金融的发展。同时,为推动乡村文化的建设与发展,修建了村民会馆、敬老院、读书室、运动场、娱乐场、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农村文化设施,通过举办文艺活动、各类培训来启发村民们的勤勉、自助、协同、奉献精神。

(五)强化对新村运动的教育与指导。韩国学者认为,要想把政府的意图长期、正确地贯彻实施下去,变成全体国民的自觉行为,就必须加强新村教育,教育全体国民树立勤勉、自助、协同、自立精神的民主市民意识。1972年,韩国政府成立了中央研修院,1990年,该院正式定名为“新村运动中央协议会中央研修院”。新村运动初期,新村教育比较注重对社会各阶层的核心骨干人员和中坚农民的培训,如举办过骨干农民培训班、新村指导员班、农协组合长班、农协管理干部班、妇女指导员班、土地改良组合长班、水产团体干部班、农村教育骨干人员班等共二十四种培训班,通过集体住宿、集中讨论、生活教育等三个环节达到教育目的,培训的主要内容有地区开发、意识革新、经营革新、青少年教育等七个方面,到1995年,各层次的新村教育共培训了34.2万多人次。中央研修院通过新村教育,培养了一大批献身于国家经济发展的社会骨干,为推动韩国加入世界发达、文明国家的行列做出了巨大贡献。

韩国政府在新村运动中又实施了“志愿指导员”制度。自愿服务者是指为了区域共同体的发展,除了本职工作以外,根据自己的自发行动,无偿地提供自己的知识、能力或付出努力,志愿义务工作者主要来自大学教师、学生。这一活动并没有强求,而是学生自愿报名,学科主任推荐后,再申请具体的服务项目。从新村运动开始发起至今,历任新村运动中央协议会会长都是义务工作,没有报酬,全国300万新村运动指导员(农村、城市等基层单位的运动骨干)也都是义务工作,没有报酬。

(六)韩国新村运动取得的巨大成就。1971-1975年间,韩国农村共新架设了6.5万多座桥梁,各村都修筑了宽3.5米、长2-4公里的进村公路,到70年代后期,除了个别极为偏僻的农村外,全国都实现了村村通车,在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生产设施上,取得了极大的成功。同时,通过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产业,实施区域开发、建设农产品流通批发市场,推进农村金融业发展、支持农民协同组织等多种措施,农村经济迅猛发展,农村居民收入不断增加,1993年,农村居民的收入已达到城市居民的95.5%,农村中百户拥有彩电率123.6%、电冰箱105%、汽车20.9%、煤气炉100.4 %、电话99.9%、计算计6.7%,新村运动在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和区域平衡发展中发挥了巨大作用。韩国开展新村运动所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得到联合国有关组织的关注和肯定,得到发展中国家的重视,先后有130多个国家派出12000多人参观、学习和取经。

[编辑本段]中、韩在解决农村问题上的比较

(一)指导思路上的差异。建国以来,如何确保农产品稳定、有效供给一直是我国政府制定农业政策的首要目标,所有的政策措施都是为了确保农产品尤其是粮食的供给,把农村问题简化为农业问题,简化为农产品供给问题,很少考虑生产农产品的主体—农民的实际需求。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放农产品价格、改革粮食购销体制、减免农业税赋、实施种粮直补政策等等无不沿袭着这样的政策思维。单一的思维使我们的农村政策越走越窄,政府对农业生产调控能力越来越弱。韩国新村运动的成功实践表明,解决农业问题,重点是解决农民的问题,通过实行农村教育、卫生、文化、基础设施的综合开发建设,让农民安居乐业,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关心他们享受的福利水平,他们才能生产出更多更好的农产品满足社会需求。

(二)农民参与程度的差异。农民的参与程度低是我国各项惠农政策实施效果差强人意的主要原因之一。导致农民参与程度低的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参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的程度低。我国农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都是以部门和专家为主体,农民一直处于被动的接受状态,长期养成了依赖和漠不关心的习惯,各项政策难以达到预期目标;二是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缺少政策承担载体。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的组织化不断弱化,税费改革后,农民的分散化加快,农村出现管理真空,出现了“有事无人干,有人无事干”的尴尬现状;三是乡村政权改革滞后。乡镇政府职能取向错误,承担了过多的经济管理职能,忽视了服务职能,强化了对乡村的控制,民间力量得不到发展。

韩国新村运动以村为单位实施各项政策,并推行竞争机制,真正让农民成为政府惠农政策的组织者、实施者和受益者,从根本上激发了农民建设家乡和热情。各级政府工作重点用在协调、管理、监督方面,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三)管理体制的差异。我国农业管理体制脱胎于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模式,改革开发后,虽进行了修修补补,但总体格局未作大的变革。我国农业管理体制最大的弊端是多头管理,职能交差,缺少统一协调管理的权威部门,部门之间各自为政、相互封锁、争权夺利现象突出。支农政策和资金由各个部门组织实施,部门利益难以打破,出现了农业管理官僚集团,财政支农中的重复建设、盲目投资、效益低下问题突出。

韩国政府为了克服上述问题,打破部门、行业界限,成立了新村运动“协议会”这一组织机构,统筹协调全国新村运动的各项工作,为新村运动有序、高效实施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编辑本段]对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启示

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农村仍是我国大部分人民的生活、生产场所,他们的生活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韩国政府在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等等给我们至少四个方面的有益启示。

(一)要让农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要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尊重农民的意愿,让农民自己说话,从而激发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在的自信、决心和创造性、主动性,在此基础上,农民无穷的智慧与创造力才会体现出来。即使政府认为对农民有益的事情也要先征求农民的意愿,决不强行推行,让农民成为各项农村建设事业的主体。如我们继续强调政府的主导地位,沿袭过去那种行政推动的强制式、命令式的工作作风,势必抑制农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得不到农民的支持的新农村建设无法取得成功。

(二)要贯彻落实全面综合的新农村建设指导方针。党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涉及到农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农村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政治民主建设,并要求各地把农村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综合建设和治理。要进一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文化教育、农村医疗卫生等纳入政府统一规划建设中来。当前,应先从村庄改造、乡村道路等小型工程入手,建设村容整洁,生活、生产便利的新农村,改变农村脏、乱、差的现状,树立农民立足家乡、建设家乡的信心,进而推动农村自治管理;挖掘农村传统文化资源,促进积极、健康文明新风尚形成,树立勤劳节约、互助合作、尊老爱幼的民族优良传统。

(三)要进一步推进农村管理体制改革。农村管理体制的分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微观层次主要指乡村治理结构,宏观层次指县以上农村管理体制。微观的改革重点是推进村民自治和乡镇机构改革,大力推进农民组织化进程,实现乡镇自治。让农民自己管理自己是最佳选择,这也符合“多予少取放活”的农村改革方向。政府主要通过法律、法规来实现对乡村的治理,基层党组织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相信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在农村得到贯彻落实。宏观层次的农村管理改革首先是合并职能,将目前分散在不同部门的涉农管理职能合并集中后由统一的部门来执行;其次是下放管理职权,改变县级尤其是省级以上集中了过多的支农财物分配权的现状;最后要改变涉农管理中人员分布的 “倒金字”塔型结构,让那些受过高等教育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到基层去、到农村去,在新农村建设中建功立业。

不改变现行的农村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各项惠农政策和支农资金就无法真正让农民得益,中央政府制定再好的宏伟蓝图也难以变成现实。韩国政府也曾有这方面的类似教训,在1970年以前,韩国政府曾投资20亿美元,以推动农业地区的综合开发,但由于有效利用资金投入的体制与机制不健全,以致资金的投入效益不大。为此,韩国政府不得不从1971起启动全面的新村建设运动,宏观管理上建立“协议会”统一机构,微观上发挥农协组织在农村经济、文化教育、民主管理建设中的作用,并于1984年制定了《农协法》,确立了农协组织在农村农产品流通、物资供应、加工、销售、金融、保险、福利等的组合功能。

(四)要强化对新农村建设思想的宣传贯彻和教育培训。我们党把新农村建设作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可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将是我党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执行的农村政策。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全社会关心、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动员城市志愿者以及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还要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培训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对农民的教育培训和指导工作,要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和设施,改变当前农业教育中不适应新农村建设的内容和方式,重点加强对农村中那些具有公益心,具有动员和组织能力,具有开放性的农民骨干力量的培训,在培训中要贯彻“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字方针。....

中韩新农村建设:比较与借鉴

包宗顺

一、中韩新农村建设异同比较

1、相似之处

(1)农村内部问题基本相似。中国当前农村中面临的许多宏观方面问题,韩国在1970年代初也同样存在。这些问题包括:农村人口比重大,人多地少、农村劳力剩余,农业经营规模小,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农村教育和文化卫生事业落后,农民文化素质低下,农村年轻人鄙视和离弃农业,等等。韩国开始实施新村运动的1970年,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45%,人均耕地仅0.6亩。而据2004年底的统计,中国乡村人口仍占58.24%,人均耕地也只有1.5亩。

(2)城乡发展失衡基本相似。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韩国与我国目前的情况类似,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起步阶段,在城市与农村、农业与非农业、大城市与小城镇之间的各个方面均存在很大的空间差异,工农业发展严重失衡,农民和城市居民的收入差距扩大。目前我国城乡发展失衡矛盾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悬殊的严重程度均超过韩国新村运动当初起步时的状况。如,1970年韩国的城市化率为55.3%,2003年中国城市化率为40.5%。1970年韩国农民收入相当于城市居民收入的75%,而2005年中国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9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255元,农民收入仅相当于城市居民收入的31%。

(3)社会矛盾基本相似。1970年代初,韩国由于工农业和城乡之间差距的扩大,存在就业难、学潮、民主政治制度的不成熟等诸多因素。当前中国城乡差距扩大,新增劳力就业困难,老百姓普遍觉得上学难和贵、看病难和贵,购住房难和贵,部分官员贪赃枉法,社会矛盾有所加剧。

2、差异之处

(1)经济发展阶段不同。韩国新村运动起始于1970年,当时韩国正值工业化起飞前夜。而现今我国许多地区目前已进入了工业化的中后期阶段,经济发展阶段明显比韩国新村运动起步时高。不同的发展阶段,“三农”问题的表现和主要矛盾也明显不同,当年韩国新村运动要解决的是农民基本生活问题,而我国现阶段建设新农村,是在解决基本生活基础上,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而解决工农差距、城乡差距、农民与市民差距日益扩大的问题。

(2)农业保护水平不同。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长期以来一直通过征收高额农业税和以工农产品剪刀差的方式,积累工业化发展资金。近年来,全国各地虽已陆续取消农业税,但政府财政对农业的补贴仍很少。这是中国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的重要原因之一。而与中国相比,韩国农业经营规模也很小,农业劳动生产率也不高,但韩国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却不低。原因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政府的高额补贴。韩国农业补贴占GDP的4.7%,居全球前列。二是由于政府对国内农产品实行高保护价格。长期以来韩国对农产品进口高额征税,并且实行严格的配额制度,韩国农产品价格之高,是世界有名的,比国际农产品价格平均高2.85倍。

(3)农村工业化发展路径不同。韩国是由集中到分散,中国则由分散到集中。韩国工业化初期阶段,制造业主要集中在首尔和釜山都市区。1973年韩国提出了“新村工厂”计划,通过一系列金融和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工业投资到农村地区。中国自上世纪70年代起,农村工业自发地在各地农村中兴起并获得长足发展。工业布局过于分散导致的规模不经济、工业分散布局形成的环境污染和治理的不便,成为制约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引导乡村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便成为中国各级地方政府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新村运动”可资借鉴的成功经验和引以为鉴的问题

中韩两国地缘相近,经济、社会和人文背景相似,韩国新村运动的许多好经验,如“勤勉、自助、合作”精神、“奖勤罚懒”激励机制、健全高效的指导、研究和培训机构、社会各界广泛、积极参与等,值得我国在新农村建设中大力借鉴和吸纳。对此,很多研究多有介绍和谈及。但也有几个问题,需要我们引以为鉴。

1、“新村工厂”计划,违背了工业布局的客观规律

1973年韩国提出“新村工厂”计划,推出该计划的目的,是为了通过农村工厂化来提高农村非农业收入,从而缩小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和促进农村社会发展。同时,还试图以此达到促进工业重新布局,将首尔、釜山都市区的工厂扩散到农村去的目的。但工业布局有其客观规律性和科学性,农村交通不便、产品运输成本增加、新村工厂普遍存在吸收劳动力困难问题、掌握技术后的熟练工不断向大城市流动、带来农村环境污染等一系列问题,一直困扰着“新村工厂”。新村工厂计划最终放弃了。

2、农业过度保护,面临难以承受的国际自由发展贸易冲击

长期以来,韩国对进口的农产品课以很高的关税,以此来保护本国农民的利益。在韩国的进口农产品中,100%以上高关税的农产品多达142个。据韩国农村经济研究院估算,如果以降低关税、减少补助、开放农产品市场为主要内容的多哈回合谈判达成协议,韩国的大米种植农户的收入将减少10%-40%左右。事实上,1995年以来,开放贸易体系已对韩国农业形成了巨大的冲击。尽管这些年来韩国政府采取给予农民农业补贴等许多优惠政策,但收效并不明显。主要表现,一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迅速扩大,1994年韩国城乡居民收入几乎没有差距,但是到了2004年,农民收入只有城市工人的77%左右;二是农户的负债率直线上升。很多农户举债过日子,甚至有人认为韩国的农家经济已经到了破产的边缘。

3、新村运动推动的“非民主形式”及其缺陷

韩国学者对其新村运动存在问题的看法,具有独特的视角。一种代表性观点认为,“新村运动”是由韩国中央政府(内务部)主导的事业,具有传达上级旨意的自上而下运动的性质,其形式是非民主的,由此导致的一系列问题包括:其一,新村运动内容不能充分反映各地农村的特点和迫切需求;其二,自上而下以支援为主的事业,不知不觉中助长了农民的依赖思想,减弱了农民新村建设的自觉性;其三,追求外在、规模化的形式以及论成果为主的事业促进方式,妨碍了精神开发事业,降低了开发质量水准;其四,边实践边归纳总结,理论准备的不足给发展带来了一些缺陷。

(作者为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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