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第1张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速铁路安全防护,防范铁路外部风险,保障高速铁路安全和畅通,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设计开行时速250公里以上(含预留),并且初期运营时速200公里以上的客运列车专线铁路(以下称高速铁路)。第三条 高速铁路安全防护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构建政府部门依法管理、企业实施主动防范、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第四条 国家铁路局负责全国高速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的高速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铁路局和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以下统称铁路监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健全完善高速铁路安全防护标准,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相关单位及时消除危及高速铁路安全的隐患。第五条 各级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以下统称相关部门)应当依照法定职责,协调和处理保障高速铁路安全的有关事项,做好保障高速铁路安全的相关工作,防范和制止危害高速铁路安全的行为。第六条 从事高速铁路运输、建设、设备制造维修的相关企业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国家关于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的相关标准,保障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人员配备,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保证高速铁路安全防护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第七条 铁路监管部门、铁路运输企业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在车站、列车等场所配备报警装置以及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和人员。第八条 铁路监管部门、高速铁路沿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保障高速铁路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安全防护意识,防范危害高速铁路安全的行为。第九条 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高速铁路安全防护工作,铁路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以及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并公开监督举报渠道,根据各自职责及时处理影响高速铁路安全的问题。

对维护高速铁路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线路安全防护第十条 铁路监管部门应当推动协调相关部门、高速铁路沿线地方人民政府构建高速铁路综合治理体系,健全治安防控运行机制,落实高速铁路护路联防责任制。第十一条 国家铁路局应当联合国务院相关部门和有关企业、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应当联合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和有关企业,推动建立安全信息通报和问题督办机制,做到协调配合、齐抓共管、联防联控。第十二条 高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划定,按照《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高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用地依法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

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配合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开展高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工作。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划定高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高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并公告完成后,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将相关资料提供给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

建设跨河、临河的高速铁路桥梁等工程设施并划定高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等要求,其工程建设方案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经授权的流域管理机构审查同意。

建设跨越或者穿越航道、临航道的高速铁路桥梁、隧道等工程设施并划定高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有关规定开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并报送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审核。第十三条 禁止在高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

禁止向高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

禁止擅自进入、毁坏、移动高速铁路安全防护设施。

在高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必须符合保证高速铁路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遵守施工安全规范,采取措施防止影响铁路运输安全。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公布办理相关手续的部门以及相应的渠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派员对施工现场实行安全监督。

引导语:铁路护路的工作也只是很不容易的,在工作中不断地总结发现好的管理方法。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铁路护路个人工作总结,供大家参阅!

篇一: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镇的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和县护路办的指导下,紧紧围绕确保铁路运输安全这一目标,全面落实铁路护路联防承包责任书,努力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大护路宣传力度,加强护路联防队伍建设,适时开展专项整治,确保了铁路运输安全畅通。

一、党政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一是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平安铁路示范镇”工作,始终把“平安铁路示范镇”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平安建设总体规划,与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及时制定下发了《下镇镇“平安铁路示范镇”创建活动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创建活动的目标要求、主要措施及职责任务,在镇、村护路办和镇、村、组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通过狠抓各项护路措施的落实,使“平安铁路示范镇”创建成果不断得到巩固和扩大。二是层层签订铁路护路联防承包责任书。在3月5日召开的全镇政法综治工作会上由镇党委政府与涉路的赛头、下仓、官宅、塘顶、渎口等5个村(居)签订了铁路护路联防承包责任书。此后,镇护路办又及时与2所学校、46名重点五残人员监护人、与31户耕牛饲养户签订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镇、村、组、户开展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目标、工作措施、领导责任及具体任务。三是把创建“平安铁路示范村(居)”与创建“平安村(居)”、“平安学校”、“平安家庭”有机地结合起来,继续推进和巩固“平安铁路示范镇”创建成果,认真开展“平安铁路示范村(居”、“爱路护路光荣户”创评活动,对5个“示范村(居)”、 365户“光荣户”进行复评,经过复评,镇综治委重新命名了5个“平安铁路示范村(居”、 365 户“爱路护路光荣户”,使我镇“平安铁路示范镇”创建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巩固。

二、明确任务,落实各项措施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三月综治、护路宣传月”活动,组织人员到铁路沿线开展爱路护路宣传,在赛头、下仓、官宅、塘顶、渎口5个村(居)刊出黑板报3期,张贴宣传画78幅,到铁路沿线的10个村民小组召开群众会宣传10场次,到中小学校以有奖问答的形式组织开展“四个一”宣传活动,深入广泛地宣传《铁路法》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通过爱路护路宣传,进一步增强了铁路沿线干部群众及学生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爱路护路意识。二是认真开展涉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排查出的社会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调处,确保铁路沿线社会稳定抓好“抓两降、保畅通”工作,严厉打击和防范偷盗路材路料的违法犯罪行为,认真抓好路伤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积极预防路伤事故的发生认真开展“三乱”治理,对在铁路两侧安全保护区内开荒种地、挖沙取土、堆放农作物等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进行清理,全力维护铁路沿线的社会治安稳定。三是进一步做好对“五残”人员监护工作。与“五残”人员监护人签订责任书,并落实了村、组干部对其进行稳控。明确了“五残”人员的监护责任,一年来,由于监护责任落实,未发生“五残”人员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情况对铁路沿线耕牛进行调查统计,并与耕牛养户主签订责任书,有效地防止了耕牛上路影响行车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根据省、市、县关于《开展铁路沿线安全大检查活动》和《开展迎世博、战暑运、保畅通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镇护路办及时制定下发了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大检查和专项集中整治活动,与玉山铁路派出所下镇警务区互通信息,对辖区铁路沿线出现的随意倾倒废土、违规种植树木等问题进行认真整治,及时消除了不安全隐患,对涉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进行建档、落实。五是动员铁路沿线广大人民群众和护路队员,积极开展“平安铁路示范镇”创建,参与铁路部门的防洪抢险工作,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六是加强路地协调,及时召开路地联席会,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健全完善镇、村护路办台帐资料,切实加强护路资料痕迹管理。七是按时发放护路队员工资,将70%以上的护路联防经费用于基层,保证护路联防工作的正常开展。八是调整充实了镇、村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镇护路办主任由镇党委副书记、综治委副主任担任,对镇、村、组三级护路联防责任人实行风险抵押机制,增强了护路工作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感进一步落实“四个统一”规范,统一规范了镇护路办机构设置,统一规范了专职护路队员工资780元,统一规范了每2.5公里一名专职护路队员,统一规范了护路队员上路巡查制度。

通过镇、村、组三级的共同努力,一年来,我镇管辖段铁路内未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无黄赌毒、封建迷信等社会丑恶现象和重大人、畜路外伤亡事故,确保了过境铁路安全畅通。

三、存在的问题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看到,我镇的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差距:一是铁路沿线部分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二是“五残”人员监管难度大。

篇二: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总结

官塘驿镇涉铁村共7个,武广高铁、京广线护路共24公里。今年,按照省、地、市关于铁路护路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我镇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忍气吞声战略发展高度,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强对铁路护路工作的领导,始终把护路工作作为一件一大事来抓,确保了我镇境内铁道线的安全畅通。

一、坚持党政齐抓共管,健全护路制度。

首先成立机构,镇成立了护路办和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政法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由综治办常务副主任担任,成员由派出所、司法所、火车站站长以及铁路沿线各村负责人组成。铁路沿线的村也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和铁路护路联防队。其次,落实责任。年初,镇党委、政府与铁路沿线各村、村与组、组与村民分别签订了《铁路护路责任书》,落实责任,细化任务,铁路沿线各村与大牲畜养殖人员、“五残”人员的监护人、废品收购站点的经营业主、中小学校校长分别签订责任书。第三,规范台帐资料。对铁路沿线的重点人员、五残人员、废品收购站点、机动车辆进行登记造册,真正做到了健全工作机构,工作制度、资料台帐完善,使铁路护路工作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

二、坚持宣传教育,创造舆论氛围。

为了更好地宣传贯彻《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广大群众自觉知法、守法、爱路、护路,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到护路联防工作中来。我们坚持经常宣传与集中宣传,广泛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铁路护路宣传活动。一是分别召开涉铁单位负责人会议和群众会议,发放宣传单和刷写宣传标语。今年共召开会议三次,发放宣传单20000份,张贴宣传画60张,出宣传栏3期。二是抓住重点对象开展包保性宣传。综治办组织挂村人员和护路联防人员深入大牲畜养殖户、五残户、废品收购点、重点人员进行包保性宣传,明确专人看护,防止造成大牲畜及痴呆聋哑傻人员上路,发生不必要伤亡,防止违法违规收购铁路设施、设备。三是地铁双方联系,开展集中性宣传。综治办配合铁路派出所通过文艺汇演,镇护路办利用科技下乡之机,通过播放影碟等形式,深入村组和学校向村民和中小学生宣传《铁路法》、《铁路运输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同时将《铁路法》、《铁路运输法》和铁路安全知识列入各中小学校法制教

育课内容。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和中小学生进一步认识安全的重要性和上铁路的危险性,同时提高了他们的爱路护路意识和自身安全意识,营造铁路治安氛围。

三、加强铁路沿线隐患排查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我镇联合铁路派出所对管辖内铁路线安全问题通过自行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方式,进行一处不漏的拉网式摸底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登记建档。同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我镇在护路队员自行排查和集中排查过程大排查4次,化解涉铁矛盾纠纷2起,排查出影响铁路安全的问题2个。这2个问题均采取了有效措施进行解决。

年初以来,由于责任落实到位,宣传引导到位,监管到位,我镇护路工作取得一定成绩,没有发生安全事故,未发生铁路物资被抢、被盗事件,铁路治安良好,但离市综治办工作要求很远。我们一定按市护路办要求,学习其他乡镇经验,取长补短,将护路工作搞得更好、更扎实,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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