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通行证在哪里办理

台湾通行证在哪里办理,第1张

法律分析:大陆居民因探亲、访友等原因需要前往台湾的,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大陆居民来往台湾通行证》。

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第三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

第六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运孙肆安局提出申请。第七条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下列手续:(一)交验身份、户口证明;(二)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三)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旁轿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第九条 公安机关受理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的申请,应当在30日内,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应当在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紧急的申请,应当随时办理。第十条 凯档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由公安机关签发或者签注旅行证件。

厦门办理台湾通行证地点具体如下:

1、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64号之一

2、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自助受理点: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路106号

3、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自助受理点:厦门市海沧区兴港路海沧公安大楼

4、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自助受理点:厦门市湖里区梧桐路666号

5、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五缘湾服务处):厦门市湖里区五缘湾商业街B区5栋

6、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自助受理点:厦门市集美区文华路33号

7、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自助受理点:厦门市同安区银湖路175-179号

8、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自助受理点:厦门市翔安区新莲路266号

扩展资料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下列手续:  

(一)交验身份、户口证明;

(二)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

(三)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

(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厦门受理点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政府网-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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