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蛮荒搜神记2023-03-12  49

台州市路桥区新人结婚登记须知台州市路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电话,地址,网上预约,上下班时间等相关信息。

台州市路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商海南街588号希尔顿国际大酒店附近

台州市路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

0576-82447110

台州市路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上下班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班,法定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路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 新安西街221号

工作时间: 周五 08:30-12:00,14:30-17:00

联系方式:

温岭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九龙大道555号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09:00-12:00,13:00-17:00

联系方式:

天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济公大道355号

工作时间: 周五 08:30-11:00,14:30-16:00

联系方式: (0576)83930229

玉环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康育北路123号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09:00-12:00,13:00-17:00

联系方式:

婚姻登记

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交通路499号附近

工作时间: 夏季,冬季 周一至周五 08:00-11:30,14:30-17:30

联系方式: (0576)83326227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结婚登记流程以申请、审查以及登记三个环节为主。

(一)申请

符合申请结婚登记要求的持本人登记照片、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共同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双方在现场填写好申请结婚登记的文件。

结婚登记申请准备材料视具体情况而定,如内地居民申请结婚登记,需持有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婚检证明、本人单身证明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血亲关系的声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等材料,若离过婚申请再婚,还应携带离婚证件。

外国人(含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需持有本人有效护照或国籍证件、《外国人居留证》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能有效证明自己婚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二)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进行核实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无误,如有不明之处,当事人会被婚姻登记机关询问,必要情况下还会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登记(领证)

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放结婚证;对于离婚想再婚的,婚姻登记机关通常会注销离婚证;必要时,对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会出具书面声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离婚办理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离婚登记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一同到相关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男女双方的结婚证;

2、办理离婚登记所需的身份证件,如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通行证、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等;

3、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受理

婚姻登记员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初次审核。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次审核无误后,给当事人发关于离婚登记申请受理的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当事人可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

(三)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意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出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在离婚冷静期到期后的三十日内,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

从离婚冷静期期满后三十天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属于节假日的话,以节假日后第一天作为期间届满的日期),离婚夫妻应当按相关规定携带有效证件及材料,如双方近期免冠照、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护照或通行证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按规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处按规来执行和审查,对与离婚登记条件不符合的,不给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五)登记和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和规范》规定,给予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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