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可以拒缴物业费

业主可以拒缴物业费,第1张

关于物业费这件事,我来梳理一下。

物业费是干什么用的?小区业主缴纳的物业费一般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物业管理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按规定执行。;(以及人员费用,包括基本工资、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加班费、服装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包括:公共建筑(如走廊、门厅、楼梯、道路环境等)土建工程的各种零星维护费;给排水的日常运行、维修和保养;电气、气体和消防系统设备的维护费用;公共照明费;更新易损件成本等。

3.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清洁卫生费用;(包括:清洁工具、劳动保护用品、清洁换位、垃圾运输、化粪池清理等。)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包括绿化工具费、绿化水费、农药化肥费、杂草清理费、景观维护费等。)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即安全管理人员费用、安全设备费用等。);

6.办公费用;(包括交通费、通讯费、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费、办公楼水电费等。)

7.物业管理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和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10.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其中只有第1项、第6项、第7项与物业公司直接相关,其他费用要么直接用于小区公共区域,要么上交国家。

物业管理费可以拒付吗?下列法律法规规定了物业管理收费的相关权利和义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六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财产法

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用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第八十三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

对于倾倒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章饲养动物、搭建违章建筑、占用通道、拒交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业主对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

(5)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业主从约定中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移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缴纳。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管。

第六十七条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逾期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二十条业主拒交物业服务费、不缴纳专项维修资金或者有其他损害业主共同权益行为的,业主大会可以在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限制共同管理权的行使。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经书面催告后请求业主缴纳物业费,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不缴纳物业费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未缴纳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未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七条业主与承租人、借款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缴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7.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服务费管理办法》

第四条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或者物业服务资金。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缴纳服务费或者物业服务资金;逾期未缴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回。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支付物业服务费或者物业服务基金的,业主从约定中承担连带支付责任。产权转移时,物业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或者物业服务基金。

第十六条已竣工但尚未销售的物业,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的原因未按期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服务费或者物业服务基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缴纳。

看到了吗?看到了吗?从顶层的《民法通则》到底层的最高法的行政法规、行政办法、司法解释,都不支持业主拒交物业费。只要你敢不交,物业公司就会起诉要一个标准,这个官司你肯定会输。即使你的房子租给了别人,并且约定由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没收物业费的时候可以直接来找你,你也要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对物业服务不满意怎么办?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了服务合同。既然是合同,双方对权利义务都有相关约定。如果物业公司未能遵守双方合同,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可以直接通过业主委员会更换物业或解除物业,业主自理。当然,改变物业的唯一途径是通过业主委员会。仅仅支付一个或几个不满意的业主是远远不够的。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前提是召开业主大会,一般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

2.首批物业已交付2年,入住率超过30%;

3.第一批物业已交付3年。

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前,需报当地居委会批准。一般情况下,居委会会派工作人员一起参加会议。会议将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委员人数一般为5-11人,作为业主代表行使相关权利;当然,能量高的业主可以提前上街,街道组织也有可能提前召开业主大会。

所以,一句话,业主没有权利拒绝缴纳物业费。如果他要和物业公司打架,那就要按法律说的理直气壮。千万不要用拒绝交物业费这种傻乎乎的方法把自己置于一个输而不赢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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