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急救担架服务费的申请

关于急救担架服务费的申请,第1张

来源:长春日报-长春新闻网

关于急救担架服务费的申请,第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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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山西省太原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太原市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近日经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支付担架服务费,每辆医疗急救门诊车配备两名担架员,为患者提供免费运送和协助的现场急救服务。(据新华社)

以前抬担架的费用是记在急救单里的,病人自己掏钱。现在,太原通过立法明确,市、县人民政府需要将抬担架费用等9项急救事项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这意味着抬担架将成为太原市的一项免费公共服务项目。虽然单次抬担架的费用不多,但几届政府支付的急救费用之和也不小,足以体现政策的温暖。

此举不仅让患者获得了经济利益,更重要的是击中了急救的一个痛点。通常担架抬面临的主要问题不是“谁来出钱”,而是“谁来负责抬”。有时候,即使患者或家属愿意出钱,也面临着无法请人抬担架的窘境。更何况救人,比如救火,事先没有成立负责抬担架的队伍。到了急救现场,难免会手忙脚乱。

由医护人员携带?虽然这是过去的惯例,但有时候楼层太高,老小区没有电梯。抬担架的医护人员不仅体力不支,还不可避免地影响他们对病人的及时抢救。因此,影响急救效率,引发纠纷的案例并不少见。媒体也报道过一个病人在飞机上突然病重。救护车赶到后,病人迟迟没有被抬下飞机,因为没有人有法律责任把他抬下飞机。此事一度引起社会对“谁来抬担架”的广泛讨论。

政府为抬担架“买单”,不仅减轻了患者的负担,也使急救分工更加细化,急救体系更加健全,急救专业性提高,因为急救队伍配备了负责抬担架的人员。最重要的一点是,此举去掉了一个容易引发纠纷的导火索,有利于构建更加和谐的医患关系。

优化社会管理模式,提高社会服务水平,需要针对这类民生痛点出台对策。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社会服务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扩大公共服务能力,向社会提供更多免费、优质的公共服务产品,应是改善民生的优先选项。急救医疗服务关系到每个人的健康,更需要加大该领域的财政投入,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让经济投入在经济之外发挥更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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