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包括哪些工种

特殊工种包括哪些工种,第1张

特殊工种包括:

电工作业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矿山救护作业;

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办理程序 :

凡要求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每月10日前向所在单位(或档案代理机构)递交提前退休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从事特殊工种的工种名称、具体从业期限及能证明所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资料。

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对个人提出的申请理由、工种岗位、具体从业期限及原始资料结合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并对要求办理提前退休人员的年龄、工种、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特殊工种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

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于每月20前将当月公示无异议的提前退休的名册及个人档案、个人补充的辅助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审核汇总,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市人社局审批。

市人社局具体负责审批全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实行每月审批一次,从审批的次月起计发基本养老金。

县人社局对不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在市局审批的次月10日前将个人档案退还给原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并简要说明不符合的理由。

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应在十日内将审批情况及不符合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登高架设作业等。

含义为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健康或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

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标准或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

根据我国的习惯做法,特殊工种一般由劳动行政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本市对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殊繁重体力劳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属于特殊工种的范围。

特殊工种的确认,按照什么程序进行?

一是确认的方法。市属企业,包括中央企业,按原劳动部或本行业主管部门于1992年底前已确定的,并经本市劳动局或本行业主管局批准的特殊工种予以确认。这里要强调的是,行业特殊工种和适用范围确认后,只能适用于本行业所属的企业,其他行业和企业不能参照执行。

二是确认的申报和审核。凡符合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应当按规定将本单位特殊工种名称列出明细,提出申报。申报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后,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定后,由区县社保中心按规定负责办理。

社会保障制度是在政府的管理之下,以国家为主体,依据一定的法律和规定,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对公民在暂时或者永久性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用以保障居民的最基本的生活需要。

社会保障制度是通过集体投保、个人投保、国家资助、强制储蓄的办法筹集资金,国家对生活水平达不到最低标准者实行救助,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的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逐步增进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和文化福利,保持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

综上所述,特殊工种一般由劳动行政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有相关政策和对应部门,

法律依据:《劳动法》关于特殊工种的规定具体如下:

第五十九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法律分析:退休特殊工种包括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

特殊工种的具体名录: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对于工业特殊工种有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特殊工种是指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法律 法规 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附件:特种作业目录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包括: (一)电工作业;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五)登高架设作业;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七)压力容器操作; (八)制冷作业; (九)爆破作业; (十)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十一)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十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全文》第四十四条

特殊工种是指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岗位类别的统称,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如:焊工、电工、锅炉工、驾驶员、起重工等。

法律依据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3条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问题一:特殊工种有哪些 特种作业人员范围: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15矿山救护作业;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1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农电工试行退休养老保险金

(一)享受退休养老金的条件

1.对在岗电工,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和供电站进行全面审查,报镇党委、 和电业局批准,投保后方可享受养老金。

2.新任电工,必须按照录用办法严格审核,合格后发给电工证,试用半年方可投保。

3.电工所在的村,必须达到省标准村。

4.电工任职期间,必须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5.对于经常收到人民来信来访反映行业作风不正的电工,不实行或终止养老金。

(二)资金来源

1.根据保险公司的有关收取办法,采用养老金年交法。

2.参加养老保险的电工,由供电站和村电工各交50%。村电工的50%由供电站每月从工资中扣除.年交金额,根据投保年龄和月领养老金多少确定。

3.村电工的养老保险金,可按保险公司月领金额多少的标准执行。

(三)有关规定

1.供电站收取的农电管理费采取集中使用法。

2.根据行业特点要求,电工实行50岁退休制,而待年满60岁方可享受养老金。

3.不到享受养老金年龄,发生意外,投保金退还给本人。

4.享受养老保险金的电工,必须以站为单位,集体到保险公司办理养老金保险,待到领取年龄时,电工凭证领取养老金。

5.电工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时,保险公司首先保证付给10年固定年金,若保险人在领取10年固定年金期内身故,可由法定继承人继续领取养老金满10年,保险金即行终止,若保险人须满10年固定年金后,仍然健在,可继续领取养老金。

6.电工在投保期间,触犯法律或被取消电工资格的以及自行离职的,保险金即停止,保险金退归供电站。

希望对你有点用

问题二:什么是特殊工种 都包括哪些呢?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川批准的其它作业。

问题三:特殊工种都有哪些岗位 01电工作业

0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03起重机械作业

0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05登高架设作业

06锅炉作业(含水质处理)

07压力容器作业

08制冷作业

09爆破作业

10矿山通风瓦斯作业

11矿山排水作业

12化学热处理

13中小型机械作业

14金属加工

15安全检查工

16木工机械作业

17测量作业

18钢筋机械

19建筑施工作业

20 其他作业21 电梯

问题四:有哪些特殊工种 你好,有三十多个行业都有特殊工种,有近千个工种,关键看你属于哪个行业的(什么工种)。

特殊工种是指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问题五:特殊工种规定有哪些 你好,目前至少有40个行业有特殊工种。

企业的特殊工种,是根据本行业主管部门报请劳动部门审批的有关文件执行的,文件批复里面有特殊工种的名录,名录里有的工种,就是特殊工种,名录里面没有的,就不是特殊工种,各级劳动部门和企业的劳资部门都掌握着这样的文件,并且各个行业之间,特殊工种是不可以参照执行的,只能按照本行业的执行。

劳动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1978年7月11日)第六条规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无论是现在从事这类工作或者曾经从事过这类工作,都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才能够按照《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二项办理:

(一)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的;

(三)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满八年的。

上述年限是实际工作年限。但是,在计算连续工龄时,凡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的时间,每年按一年零三个月计算;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时间,每年按一年零六个月计算。

经常在摄氏零度以下低温场所工作的工人和常年在海拔四千五百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流动工作的工人,可以参照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的工人办理;常年居住在四千五百米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的工人可以参照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办理。”

问题六:国家劳动部认定的特殊工种有哪些 国家劳动部认的特殊工种有以下: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问题七:特殊工种包括哪些工种 特殊工种:电工、焊工、起重机司机、起重指挥司索工、电梯维修与操作、企业内机动车驾驶员、登高架设工、制冷空调设备维修与操作、压力容器操作工等,你那个好像不是,

问题八:高温下的特殊工种有哪些 1锅炉工

2高压暖气维修工

3消防员

4热水瓶厂排气工

5化工厂部分工人

6冶金行业部分工人

7热电厂工人

还有一个就是施工工人,恩恩,炎热的夏天祝大家都开心

问题九:2015年国家关于特殊工种有那些规定 2015年有关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有新政策吗?现在还不知道,不过我们可以先看看,现行的政策解读。

特殊工种对于身体有一定的要求,而有的工种或许会给工作人员带来身体上的伤害,所以不得不提前退休,那么特殊工种人员提前退休的一系列相关规定、程序、待遇等方面的怎样的呢

一、特殊工种的确认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首先应当明确职工从事的岗位是否属于国家认可的特殊工种。这是解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退休的首要问题。

1、特殊工种的范围。从事哪些岗位工种的职工属于特殊工种职工的范围,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本市对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殊繁重体力劳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属于特殊工种的范围,可依照国家有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条件和待遇,办理退休手续。

2、特殊工种确认的原则。根据我国的习惯做法,特殊工种一般由劳动行政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3、特殊工种的确认程序。特殊工种的确认,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一是确认的方法。市属企业,包括中央在沪企业,按原劳动部或本行业主管部门于1992年底前已确定的,并经原上海市劳动局或本行业主管局批准的特殊工种予以确认。这里要强调的是,行业特殊工种和适用范围确认后,只能适用于本行业所属的企业,其他行业和企业不能参照执行。区县属企业,按原上海市劳动局批准并经原市社会保险管理局认定的特殊工种予以确认;二是确认的申报和审核。凡符合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应当按规定将本单位特殊工种名称列出明细,提出申报。申报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后,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定后,由区县社保中心按规定负责办理。

二、特殊工种的退休条件凡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手续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退休的年龄是: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缴费的年限是: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含缴费年限)满10年,1993年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满15年;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人员连续工龄(含缴费年限)满15年,按本市城镇养老、医疗办法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实际缴费满5年是指1993年1月1日以后在本市城镇单位缴费且记入个人帐户的缴费年限与参加个体工商户及其帮个工或自由职业养老、医疗保险后的缴费年限之和)。

3、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必须是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另外,职工从事多个特殊工种的,可将其从事特殊工种的实际工作年限相加计算,但是在决定退休条件时应根据这几个特殊工种要求从事工作年限最长的一种来确定。

三、特殊工种退休的审批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可享受优惠的退休年龄和待遇,所以,特殊工种职工退休一般实行更严格的审批程序:

1、用人单位制订实施方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被确认有特殊工种的用人单位,在为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申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前,必须按照从严掌握的原则,根据具体条件和本单位的实际,制订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当经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社保中心同意后实施。

2、职工退休应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用人单位为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一般由用人单位填写《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审批表》。然后,将审批表上报主管部门审核,经所在区、县社保中心复审后,最后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批准后,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退休待遇。

3、特殊工种退休的责任。为制止少数用人单位弄虚作假的现象,对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经有关部门查实确有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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