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古堂 | 红顶商人之状元也经商

同古堂 | 红顶商人之状元也经商,第1张

明清时期,官员经商者甚多,几乎无官不商,无吏不商,朝廷虽多有禁令,然仕宦经商风气却愈盛矣。 如《清稗类钞》曾载:「 ”官吏经商,例有明禁……同(治)、光(绪)以来,人心好利益甚,有在官而兼营商业者,有罢官而改营商业者”。 诚然如斯,旧时以商人逐利,居「 ”士农工商”四民之末。如今,时世已大是不同,士子不再安守于道德文章,亦再不复儒士董含所言:「 ”曩昔士大夫以清望为重,乡里富人,羞于为伍,有攀附者必峻绝之”,转而奔竞声色奢华,惹人唏嘘! 而论及官商,则不能不提胡雪岩,其因经商业成,官居二品,并赐黄马褂,可谓「 ”红顶商人”之典范。 然胡雪岩贾而好儒,以商入仕,倒不鲜见,盖其势然也。另有一人,曾科甲问鼎,却也以「 ”状元”之殊荣亦官亦商,只是不为人知罢了。其即清末外交家,同治戊辰科状元洪钧,官至兵部左侍郎,曾任清廷驻俄、德、奥、荷兰四国大臣。 据此,亦足窥彼时士子「 ”屈体降志”、「 ”营私取利”之一二。 洪钧1839-1893 洪钧,清末外交家。字陶士,号文卿。同治七年(1868)中状元,任翰林院修撰。后出任湖北学政,主持陕西、山东乡试,并视学江西。1881年任内阁学士,官至兵部左侍郎。1889年至1892年任清廷驻俄、德、奥、荷兰四国大臣。 关于「 ”徽商”,历来即有「 ”无徽不成镇”之说,顾炎武亦言「 ”徽人多商贾"。胡雪岩即出生于徽州绩溪,后移居杭州,而洪钧祖上则原籍徽州歙县,曾祖时迁至苏州。笔者私以为,倘以胡雪岩为「 ”徽商”代表,洪钧则是徽人「 ”士商”之缩影。 据悉,洪钧其先世经商,以商籍居于江南。后家道中落,父亲劝说其学习生意经营,「 ”弃儒从商”。不过,洪钧自小"慨然有当世之志",并未妥协,而后更为发奋,寒窗苦读,恰于「 ”而立之年”状元及第,光耀门楣。 洪钧仕途官运亨通,外交总理衙门任职内也卓有政绩,与「 ”小妾”赛金花的逸事更是为人所熟知,此文不赘述。不过,关于其天子门生却「 ”亦官亦商”之隐秘,知者寥寥,笔者亦是从其数封信札中,才得以知晓。 洪钧信札一通五开(一) 洪钧信札一通五开(二) 洪钧信札一通五开(三) 洪钧信札一通五开(四) 洪钧信札一通五开(五) 释文: 寿乔大兄大人阁下。前接七月杪自徽地发来一函。并附心一兄函内一信。均收悉。昨寄心兄信。附复寸椷。以内中有言相告。不便由心兄转交。故未提及。今特奉布其详。 来书谓心兄欲添五百引。合于长发号内。以万姓尚不能合伙。此时心兄添入。亦恐不便。不如代销。不归并一号等事。昨心兄信中。具言休地长发号盐引。销路比别家畅快者。以此盐栈。仅有长发千引之故。然别家不免妒忌。因与局中暗通。将运盐文照压起。不然长发之盐。久卖完矣。此时立一盐栈。非千五之引数不能。故彼拟买五百引合于号内。名为自己立栈。以免为别家暗算。所有账目。暗中立一记号。一切费用。照引分派等语。照心兄所云。则是两有益之事。非与万姓合伙可比。且万姓资本不足。借我处之力以办运。若心兄合办。而不筹备运本。则阁下必知。岂能瞒人。其不妨合伙。可以不烦言而决。 阁下来书。乃引万姓之事为比。弟所不解。岂心兄之言。乃是假话耶。望再详细相告。心兄所荐传君。弟以意度之。亦不过寻常一伙计而已。本属可有可无。 阁下来书。谓现在人已足用。嘱弟函致心兄。辞去传君。阁下所言。自系实在情形。惟其中有关心兄情面。刻下长发。虽然诸事渐有规模。然仍不能不托心兄照应。试问阁下能独力承当否乎。如竟能无须借重心兄。则传君可辞。不然。则为一人而有误号内大局。弟未见其可也。 阁下于写算二事。竟是外行。偶有信来。总不能详明细到。远处阅之。不能了然于心。殊为气闷。心兄每次来书。所述情形。颇为详细。又恐其不尽确实。查阅来书中。所开接手收支清账。弟曾接心兄信云。癸酉两纲。净得利息千洋。如果有此。则应于本年收账中列入。何以阁下来信。及清账内。皆无此层。究竟是有是无。望明白示及。此后来信。总要说得详细。若仅寥寥数语。弟在远处。不能如此聪明也。此后寄信。倘有不便令心兄转寄之处。则可由信局寄来。至于回信寄至何处。亦要写在信内。不然。则又恐为心兄所见。又无处可寄。弟何能回复耶。八月以后。休歙两处情形。深盼信来。以慰远念。弟一切如常。家母在途。月余不得信。令人焦闷已极。兹托方宏泰茶号转寄此函。恐不能速到也。年内大为窘迫。已由阜康支取五百金。嘱其年底在心兄处收取。想彼时号内。付此不难也。手布种种。即问时佳。 弟钧拜 十月初七日 信札上款人:寿乔大兄大人阁下。暂不可考,应是洪钧盐栈掌事。 信札中提及:「 ”来书谓心兄欲添五百引。合于长发号内……不如代销。不归并一号等事。……具言休地长发号盐引。销路比别家畅快者。以此盐栈。仅有长发千引之故。然别家不免妒忌。因与局中暗通。将运盐文照压起。不然长发之盐。久卖完矣。” 由此可知,洪钧私下经营盐业。众所周知,盐商之利,可谓巨矣。盐商聚居之地「 ”夜市千灯齐照,笙歌彻晓可闻”。 而信札中「 ”休地”为休宁,清代时徽州一府六县,即歙县、黟县、休宁、祁门、绩溪、婺源。「 ”盐引”即 发给盐商的食盐运销许可凭证,源于盐钞法。「 ”盐栈”为经官府准允开业的盐商店铺。 「 ”因与局中暗通。将运盐文照压起”可见盐商与盐运官吏勾结,从中牟利。 信札中又提及「 ”此时立一盐栈。非千五之引数不能。故彼拟买五百引合于号内,名为自己立栈。以免为别家暗算。所有账目。暗中立一记号。一切费用。照引分派等语。照心兄所云。则是两有益之事……其不妨合伙。可以不烦言而决。” 亦可知,洪钧对于盐业经营,颇是熟知。「 ”徽商”之所以能于商海角逐中有一席之地,盐商可谓功不可没。 而信札中「 ”癸酉两纲。净得利息千洋。如果有此。则应于本年收账中列入。”,其中「 ”纲”即「 ”盐纲”,清代从道光年间,改两淮之地「 ”纲盐法”为「 ”票盐法”,对于部分盐商打击很大,加速了其衰落。 关于「 ”盐纲”,另一封其信札中,亦有提及。 洪钧信札一通三开(一) 洪钧信札一通三开(二) 洪钧信札一通三开(三) 释文: 寿乔大兄阁下。连接三次来书。即悉一切。何姓融休之盐派与休商各号摊销。此计最为圆美。上下皆过得去。论情理如此办法不能再闭纲不开矣。至于曹荔翁要往京办理此事。可以奉劝不必。此等京控之案。不过仍交原省抚台查办。案到外间。能办则办不能办则搁起。试问荔翁能不做别事专与之打官司乎。 且恐打不出好处而司局更要收拾休商。于大局反至不妙。荔翁如到苏。弟当力阻其行。倘未动身。望即告之万不可轻举妄动。至要至要。总之休事总是不了。能如弟前与阁下所云办法最为要善。而有此一来情形又变。似乎长他人志气。未便行之。然此后总须照此办法方无后虑。否则须休地滞销。外人不能生心。若销数畅。必至派添盐引。而司局暗中仍是两下通融也。望告之荔翁盐众同业为祷。弟在苏别无事事。八月间拟往山东一行。五月苦雨匝月。刻下大晴。可望转歉为丰。生意一途。怀极万信已转交矣。此行到埧。不知阁下已动身否。手此即颂台安 弟钧拜八月初三日 如信札中「 ”何姓融休之盐派与休商各号摊销。此计最为圆美。上下皆过得去。论情理如此办法不能再闭纲不开矣。”即是关于「 ”盐纲”。 信札中「 ”至于曹荔翁要往京办理此事。可以奉劝不必。此等京控之案。不过仍交原省抚台查办。案到外间。能办则办不能办则搁起。试问荔翁能不做别事专与之打官司乎。且恐打不出好处而司局更要收拾休商。于大局反至不妙。” 据此亦可知官商之间,关系复杂,千丝万缕。「 ”司局更要收拾休商”或是各级官员对于盐商的摊派、掣肘等。而「 ”专与之打官司乎”则可见徽商「 ”好讼”,此盖源于徽商契约意识强烈,如遇纠纷,多以诉讼官司解决。 「 ”而司局暗中仍是两下通融也。望告之荔翁盐众同业为祷。”,亦是如此。 除盐业外,茶叶、木材、典当等,也是徽商重要产业链。 洪钧信札一通三开(一) 洪钧信札一通三开(二) 洪钧信札一通三开(三) 释文: 寿乔大兄阁下。正盼音信。接到七月十一日五号手书。知十二日由屯赴上洋。日内想已到矣。头帮茶不得利。究竟卖出得价若干。亏损若干。来信并不说明。令人闷闷。论理头帮卖出之后。即应将详细情形。信来相告。以释系念。阁下不过因为生意不顺。故不通知。然岂能始终不言明乎。前曾再三叮嘱。信要勤写。何以总不听也。闻屯茶运上海者。卖价亦不一例。有三十余两者。有二十余两至三十两者。同一出产之货。何以价钱不一。恐请伙计及做手。大有分别。吾号得价实在若干。合计本钱折耗若干。头帮于何月日出脱。卖与何洋行。二帮何月日出脱。卖与何洋行。一切情形。务即日详细写信来。不可遗漏。不可隐瞒。弟之所以信阁下者。专取诚实。若有隐瞒。则是不诚实矣。吴友既亏空号内二百余元。何以能追出一百八十多元。来信所云。能否实在。不至相欺。若无此事。不妨实告。移东补西。遮饰了事。此则对不住人也。弟七月内为录遗一事甚忙。日内可以毕矣。署内均托平安。可纾远念。手此布致即请时安望回信 愚弟洪钧拜七月廿八日五号 在此信中,提及「 ”头帮茶不得利。究竟卖出得价若干。亏损若干。来信并不说明。令人闷闷。”或「 ”闻屯茶运上海者。卖价亦不一例。有三十余两者。有二十余两至三十两者。同一出产之货。何以价钱不一。”以及「 ”头帮于何月日出脱。卖与何洋行。二帮何月日出脱。卖与何洋行。”等,均可知洪钧经营除盐业外,亦涉茶业。 而提及洋行,可知彼时国内茶业受洋茶波及,倍受剥削。 洪钧信札一通十开(一) 洪钧信札一通十开(二) 洪钧信札一通十开(三) 洪钧信札一通十开(四) 洪钧信札一通十开(五) 洪钧信札一通十开(六) 洪钧信札一通十开(七) 洪钧信札一通十开(八) 洪钧信札一通十开(九) 洪钧信札一通十开(十) 释文: 寿乔俨若两兄阁下。俨兄行后已逾两旬。想一切俱已动手办理。有无眉目深以为念。兹有桂林近房本家运枢族弟来此谋事。弟思长发如果自已立栈大要添人。即附曹氏栈内必须有一人在彼收付。似乎运枢一人总用得着。近来荐事之来书所云休埠情形暨大众之意。欲弟到杭办理此事并经商。朱君信稿一一阅悉。弟去年二月早已料到欲为办理乃为曹老荔所误。以致总局立意为难。老荔邂往京都。休商垂头丧气。苏何二号得意扬眉。早从弟计。何至于此。此其咎固在老荔也。及至夏秋之交风波大起。彼时弟思到杭相机行事。当即信致禹山代觅寓所。一面遨叹其难无比。本号既要添人。犯不着再去另觅。至运枢之为人看似老实却亦未知心地究竟如何。总之用人须过一年半载经历几样事乃始信得。却又不可诸事大意尽行交托。老南即前车之鉴也。如有位置之处即就近寄信歙东桂林村令其前来听。阁下速即来杭。盖弟于盐务章程与各埠情形究非深悉。阁下虽于章程亦不了了。而各埠情形究知大概且弟无人认识。何从问津。故必须阁下前来。乃阁下竟不来。弟亦只好中止。待至秋后有友人赴杭。弟托其告知马观索。并无别语。但云请其秉公办理。勿致令休商争讼不休。倘然打官司则弟官阶最大。未免两难为情。嗣后此友有信来云。话已告知马君。马君云此案已定。随后接到阁下信。知仍汇何商融销运休之盐并添派休商百引。所谓案已定者。殆即指此。后来阁下有信云。彭太守赴省议融销。司云总局不肯。谓对不住商人。所谓商人指休商言乎。抑拢统言之乎。如指休商则总局似已回心转意矣。今公事已了而引已添派。乃商人又自请添且无论休埠之能销不能销。但令司局见之则直谓休商必须威胁。其不可者一也。黟歙两邑滞销之盐。休埠断不能全为销却。必须待到万不得已再议割彼添此。为结末之一着。今无端而忽请添。听经商恐喝之词。启苏姓无厌之欲。倘再生枝节。将何以处之。三添四添。休埠亦归于滞矣。其不可者二也。现在案已完结(统府融销之说。司局即有此心。亦必不能于一半年中发动。苏姓神通虽大。亦无能为。)其可以恐喝众商者不过跌价耳。然苏号只有此引数卖完之后无可再跌。休埠究有此销数买完苏号不能不买他号。只要大众拢公。任凭苏号跌价不与争卖。彼不能再办融消。徒然跌价。无益有损。何乐为此。亦必归入拢公。今若请割黟引则堕其术中矣。其不可者三也。弟去夏若到杭则公事必然有益。即秋间到杭。引数虽添。大门可关。休商体面可保。刻下三者皆失。非弟之不顾同人。直是处处贻误。现在令弟赴杭已无话可说。大门亦无从关起。总之割引添引为藏身末了一着。断不可无端轻出诸口。至恐苏姓跌价则大众齐心拢公以待。彼必不能为害。前案已结。断不可自己去寻波澜。老荔以前误事不浅。然伊于公事毕竟熟悉。于事理之间尚有几分见到。弟恐刻下休埠同人中能及伊者不多。弟又不久在南。似宜唤彼回来。究竟有一商量人也。经商之信显系为苏氏设谋。此人可恶亦可虑。大众宜留心是祷。弟再拜 此信必须请诸同人公同密阅。有不然之处仍望信来辩驳。弟究竟隔远且外行也。二公分派差遣倘不尽心办事以及别样荒唐之处。尽可写信前来回复使去。弟现已释服年内未必起身。曹老荔直至昨日始到。可恨之至。弟尚未见伊也。手此即颂时佳 愚弟钧拜 十月初九日 信札中分别提及「 ”以致总局立意为难。老荔邂往京都。休商垂头丧气。苏何二号得意扬眉。早从弟计。何至于此。” 「 ”及至夏秋之交风波大起。彼时弟思到杭相机行事。当即信致禹山代觅寓所。” 「 ”弟托其告知马观索。并无别语。但云请其秉公办理。勿致令休商争讼不休。倘然打官司则弟官阶最大。未免两难为情。” 可知盐商之中,彼此竞争亦是激烈,争讼不休,而官商参与其中,吏治难免日渐败坏,如信札中所言「 ”彭太守赴省议融销。司云总局不肯。谓对不住商人。” 在洪钧之子洪洛信札中,则另有提及「 ”盐纲”及其出使外洋等事宜。 洪洛信札一通三开(一) 洪洛信札一通三开(二) 洪洛信札一通三开(三) 释文: 寿翁乡台大人阁下顷接手教知 阁下业已到坝。查账之友。本拟即来。惟接初三日京城电报。家严已放外国领差。(申报尚未见此时不必告人)向例出使外洋大臣。请训出京之后。尚可到家小住月余。现在刻算日期。七月初必当出京。八月无有不到。彼时阁下或须来苏。与家严面商各务。洛已有信到京去问。回苏后。应请阁下来苏否。京信来回。至多廿日。现在拟请阁下在坝。多住一月。候京信到苏。如家严来苏。不必请阁下来此。应即令查账之友。飞速来前。否则可省此一番周折矣。潘子兄带来之账。记得家君已带进京。如查账之友来。亦不能对头也。 阁下日内。总以在坝不走开为是。查账之友。或者先来。不来可知。苏一切但好。自己开栈之后。生意究竟如何。纲盐局又经裁撤。生意应该大好。即寄我回音。此信务请复 洪洛拜 镜兄故此 俨兄一人在栈。既知其不甚可靠。阁下已派心腹友人防之否。如已有防之人。阁下不即赴栈。想不至再出毛病也。 信札中提及「 ”自己开栈之后。生意究竟如何。纲盐局又经裁撤。生意应该大好。”,可知清朝为增加盐课,解决行销中的利益问题,改制后裁撤「 ”纲盐局”。 另有「 ”家严已放外国领差。(申报尚未见此时不必告人)向例出使外洋大臣。”,此即光绪十三年(1887)起,洪钧开始充任出使俄国、德国、奥地利、荷兰四国外交大臣,成为中国古代状元中惟一的外交官。 洪钧出使外洋时,认真考察各国政治、经济、文化等,准确预测了欧洲将爆发战争。且于此期间,以外国著作为补充,编撰成《元史译文证补》三十卷,对于元史有重大学术意义。 此外,据洪洛此信,也可知洪钧对于其子参与盐业生意,并无异议,此服贾与业儒并行不悖也。 另有洪钧「 ”经商”信札数封,篇幅所限,实无法一一俱足。 洪钧信札一通一开 洪钧信札一通一开 洪钧信札一通一开 洪钧信札一通一开 洪钧信札一通一开 洪钧信札一通五开(一) 洪钧信札一通五开(二) 洪钧信札一通五开(三) 洪钧信札一通五开(四) 洪钧信札一通五开(五) 洪钧信札一通四开(一) 洪钧信札一通四开(二) 洪钧信札一通四开(三) 洪钧信札一通四开(四) 洪钧信札一通一开 洪钧信札一通一开 洪钧信札一通一开 笔者私以为,徽商的发展与衰落,无论盐业、茶业亦或典当业,均与政治可谓息息相关。故而,徽商贾而好儒,科甲蔚盛,如胡雪岩以商入仕,洪钧以仕入商,二人半官半商,或亦官亦商,即见彼时朝野掌权者之缩影。 甚至从某一方面而言,官商联合,与民争利,所导致的吏治腐败,也加速了清 的灭亡。 前车之鉴,不可不察! ——END—— 观书时自得新解,作事便应同古人 文:林妹妹

晋商和徽商。

明清时期晋商、徽商皆为当时势力最大的两个地方商帮,时至今日晋商、徽商之影响仍然不小,晋商大院已成为一种文化,徽商已成为徽学的重要内容,而晋商、徽商之经营之道、管理制度、兴衰历史仍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价值。

山西地区的商人,同徽州地区一样,由于山西地貌多为丘陵和山脉,因而也不适宜大规模的农作物种植,且在明朝洪武年间,山西人口达到了四百多万,山西的土地原先就无法充分满足种植需求,而如今人口剧烈膨胀,人多地少,在双重因素的作用下,山西地区开始出现的大规模经商的局面。

由于山西地区大量河东盐以及冶铁业、丝绸棉布业十分发达,因而晋商最开始时以贩盐、铁、丝绸棉纺织为三大支柱,迅速实现了资本的原始积累,由于有着的雄厚的资本作为支撑,晋商更是一度垄断中国的票号汇兑业务。

两商发展:

由于徽商和晋商处中国一南一北,且二者富有程度为当时明清时期之最,因而有南徽北晋之称。南徽北晋之所以能发展的如此之大,除去当时社会安定以及经济繁荣,最主要的还是他们都重视“义利并重”以及诚信为本,因此才能获得买家的认可。

二者除经营的商品有些不同外,对于儒和贾的认识也存在不同,徽商奉行行商和教育相结合,也就是儒贾相合,但更偏于“儒”的发展,即“贾而好儒”,因此在徽商活动的区域内“十户之村,不废诵读”。而晋商则偏向于“贾”,通过经商在行儒,即“贾可习儒,用儒于贾”。

“贾道儒行”是指徽商在经营中崇尚儒家文化的一种精神,也叫“贾而好儒”。

地处江南群山中的徽州,浸润着浓厚的儒家文化传统。

从中原迁徙到徽州的移民无疑都携带着儒家文化的基因。它们保持着宗族的组织结构,传承着儒家文化的血脉。

宗族是传播理学思想的重要渠道。它是一种社会组织,它的控制者多为崇奉理学的乡绅。无论是修建祠堂、编纂家谱、祭祀祖先,这些行为既强化着宗族观念,也强化着理学家所提倡的“忠孝节义”的思想观念。在祭祀活动中,徽州的宗族尊崇的是朱熹撰写的《家礼》;在族规族训里,反复强调的也是理学家所倡导的各种道德准则。这些观念和准则通过组织化的宗族传递到了民间,成为支配整个徽州社会的思想。

儒家思想,是积淀于徽商文化心理结构中的因子;徽商的文化性格以儒家思想为核心。审察有关徽商的文献记载,他们的文化性格就凸现在我们的面前:

他们的身上有着浓厚的伦理色彩。徽商传记里,有很多的“事父并继母极孝”、“母早故,事父与祖母极孝”之类关于“孝”的记载,有很多的“周急济荒”、“赴人之急”、“慷慨尚义”乃至“见义勇为”之类的评价,有很多的“重然诺,敦信义”“待人接物,诚实不欺”之类的描述。总之,他们是道德君子,他们是伦理的化身。——他们是完全符合儒家文化标准的人。

由于徽州教育一直很发达,不少人小时候都读过书,但因为生活所迫,不得不走上经商的道路。清代婺源县的董邦直就代表了相当一部分徽商的人生道路:先“业儒”——读书,后不得不经商,在经商的同时仍然读书不辍,最后在文化上还小有建树。他弟兄五人,本来都读书,但家庭生计需要他经商,在奔走之余,他没有丢掉书籍和爱好,借着经商足迹,他广交名流,自己也不断创作,编有诗集四卷、词集三卷。徽商是商人,但他们醉心于文化;他们是商人,却曾经读书。他们有很重的商人气,但也不乏书卷气。

徽商知道,“士”比“商”高出更多,让自己的子孙读书、做官,才是他们最可观的收益。因此他们发财之后,在投资教育上豪不吝惜,他们有的设立塾学,广请名师,以培养自己和宗族内的子弟,从而光大宗族。有的还设立义学,为贫寒的子弟提供上学读书的机会。从兴办塾学、义学到捐助县学、书院,他们出力最多,甚至还资助参加科举考试的学子路费、试卷费用等。正因为如此,徽州自宋代以来,社学、塾学、义学、县学、书院一直保持着稳定,在清代康熙年间,徽州的社学有462所;除了每县都有县学外,还有书院54所。真是十里之村,不废诵读之声!

徽商留给我们的就是这样一个背影。他们不像莎士比亚笔下的精明、嗜钱如命的威尼斯商人。他们是商人,似乎又不是商人。除了比别人有钱,他们从本质上看,仍然是传统文化中的个体。他们的身上,积淀着太多的传统文化的成分。与其他地方的商人相比,传统文化在徽商身上的烙印更深,更明显。

徽商又称新安商人、徽州商人成“徽帮”,它是旧徽州府籍(歙县、休宁县、婺源县、祁门县、黟县、绩溪县)商人成商人集团之总称。徽人经商,源远流长,早在东晋时就有新安商人活动的记载,以后代有发展,明成化、弘治年间形成商帮集团。明喜靖以降至清乾隆、嘉庆时期,徽商经营达到极盛。从清道光、咸丰时期至清末

民初,徽商渐趋衰落。作为中国商界中的一支劲旅,徽商曾活跃于大江南北、黄河两岸,以至日本、暹罗、东南亚各国和葡萄牙。其商业资本之巨,从贾人数之众、活动区域之广、经营行业之多、经营能力之强,都是其他商帮所无法匹敌的,在中国商界称雄数百年。徽州素称“东南邹鲁”,生于斯、长于斯的徽商,一个显明的特点是“贾而好儒”,“贾儒结合”。徽商的本质是儒商。徽商研究是徽州文化研究中的不配课题,向为海内外学者所关注。

徽商作为一支重要的商帮,其商业资本之巨,活动范围之广,经商能力之强,从业人数之多,在商界首屈一指。徽商不仅以自己的杰出实践实现了雄踞中国三百余年事业的辉煌,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发展史上的一大奇迹。

徽人经商,源远流长,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与日俱增的人口和山多地少的客观环境压力,这正如明嘉靖年间微州一村妇所说的:"吾郡在山谷,即富者无可耕之田,不贾何待。";

2、丰富的物产、便捷的水路交通刺激徽人经商;

3、徽人思变精神的内地动力加上当时我国经济重心南移的外部契机。而其三者,最主要的也是最本质的是徽人的思变精神。正是因为他们敢于打“重农抑quot;,冲破世俗偏见,才使许多徽民变为徽商,与正是这种转变才产生了徽商的鼎盛。

当然,徽商之所以能称雄商界数百年,成为全国十大商帮中之翘楚之一,是与它的贾而好儒的本质特点分不开的。

徽商的贾而好儒首先表现在其思想观念上的崇儒重儒。如在黟县古民居村落西递村有这样一幅楹联"读书好,营商好,效好便好;创业难,知难不难",从中便可看出徽从对儒与商的看重。徽商贾而好儒还表现在他们的实际行动上,即不少商人致富后,或弃贾业儒,或弃贾就仕,不少徽商甚至选择了一条捐赀买官的道路。

那么,徽商贾而好儒的原因是什么呢:

1、 徽商所在地区是一个有着深厚文化积淀的地区;

2、为了获得与经济地位要称的社会地位需要以"儒"为外衣来包装自己。

植根于厚实新安文化土壤之上的徽商,作为一个整体文化素质较高的商帮,他们在商业活动中大多自觉用儒学思想来规范自己的经营活动,讲究义利之道,见利思义,以义取得利,讲究诚信商德,不欺妄奸诈,货真价实。他们善于把握商机,权衡大道,在商海竞争中技高一筹。他们大多在致富后重视文化建设,捐资兴学,刻书藏书,修方志,邀讲学,培养子弟读书入仕,谋求政治地位的提高,同时也促进了地方论的繁荣,孕育了一大批国家的杰出人才。自明清以来,徽商以自身的开拓进取创造了辉煌业绩--商业的繁荣和文化的成就,同时形成了一种儒商精神,树立了一代儒商的形象。

对于中国的经济发展,徽商的兴衰已经成为过去的历史。但是,"儒商"作为一种历史文化现象,却仍然值得我们总结回味,它对于我们今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仍有重要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世纪之交,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利于加快现代化步伐。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一种法制经济,它的基础是经济自由、经济公平、平等竞争。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刚刚从计划经济脱胎而来,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供模仿,而两千多年的封建人治传统造成的是人们的法制观念普遍低下,一些素质不高的商家为利所驱使,采用了不正当的发财之道。近年来假冒、伪劣、坑蒙欺诈、非法牟利常有出现。对此我们一方面需加强法制建设,另一方面加强道德教育,重视商业文明建设也极为重要。历史上徽商铸造的儒商精神,把实践儒学道德规范作为商业理性的自觉追求,注重自身形象的树立,对今天行商富有启迪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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