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备勤室是什么

派出所备勤室是什么,第1张

执勤就是工作,备勤就是准备工作,但如果不发生突发状况,备勤的人就是待命状态;所以,派出所备勤室是指什么遇突发事件准备现场执勤派所备用民警暂休整房间;

具体任务入下:

1、电话值班。做好上传下达,指挥调度等相应工作。

2、监控值班。做到及时发现情况,及时报告情况,及时处置情况。

3、负责机关院内安全。

扩展资料:

来源

派出所属于一个外来词,来源于日语。本意是派出的分支机构的意思,在日语中并不是特指警察的派出机构,任何机构都可以有“派出所”。在我国这个词演变的今天,变成了专指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就是我们说的派出所。

详细介绍

依地区、社会情况、人口多少等诸因素的不同可分别设立城市派出所、农村派出所、水上派出所、铁路派出所、工矿派出所、治安派出所等。派出所设所长、指导员(根据地区行政级别设政委、教导员)、户籍民警、内勤民警、辅警,大多数设有案件民警和社区民警,有的还设有巡逻民警。

派出所的职责概括为:管理户口;向群众宣传法制,组织发动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组建治安保卫委员会;发现掌握嫌疑分子,教育改造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

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管理特种行业,维护公共秩序,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在工作中实行党委领导下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使治安行政管理同群众的安全防范密切结合。

级别

行政级别

县公安局下属的大部分派出所一般是股所级,少数是副科级。

派出所所长(高配副科)职务。

目前广州的绝大多数派出所都是正科级单位。一旦进行升格,可升至副处级单位,派出所所长的级别也会相应升高。

等级评定

按照《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办法》,全国公安派出所一共分5个级别,“一级公安派出所”是公安部授予基层派出所的最高级别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执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派出所

法律分析:备勤可以算是在上班。因为备勤是一种工作状态,并不代表没有工作,从备勤的意思来解释就是我准备好了,随时可以执行任务。备勤就是类似预备 用以替代、补充人员。备勤就是准备工作的意思。如果不发生突发状况,备勤的人就是待命状态。简单地说,值勤就是工作,备勤就是准备工作的意思,但如果不发生突发状况,备勤的人就是待命状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第五十六条 公民和组织应当支持国防建设,为武装力量的军事训练、战备勤务、防卫作战、非战争军事行动等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国家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公民和企业投资国防事业,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依法给予政策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八条 军人必须遵守军队的条令和条例,忠于职守,随时为保卫祖国而战斗。 预备役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随时准备应召参战,保卫祖国。 军人和预备役人员入役时应当依法进行服役宣誓。

法律分析:1、公安机关应当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备勤制度,由领导干部带班,安排适当警力备勤,配备相应器材和交通工具,保障随时执行各种紧急任务。

2、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及刑警、巡警、交警部门和看守所、拘留所、派出所应当设置值班室,建立值班备勤制度。

3、值班人员职责

(一)接待报警、报案、检举、控告、投案自首或者其他原因来访的人员。

(二)发生案件、事故或者其他紧急情况,立即报告上级,并按照上级指示或者预案做出应急处理。

(三)及时、妥善处理公文、电话等。

(四)维护本单位工作、学习、生活秩序,承担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第一百一十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第一百一十四条 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备勤室是我大队负责夜间备勤人员工作地点,主要用途有以下几点:

一、值班

我大队负责市城区夜间9:00至次日上午7:30点时段热线投诉的处理、移送等工作。这期间夜班备勤人员将在备勤室值班,接听投诉电话并对值班情况进行登记、处理、移送。

二、休息

为保证有良好的工作状态,备勤室也设有休息室,备勤人员在处理完投诉事件后可以轮流休息,以达到最佳的工作效果。

三、整个支队的装备库。

备勤室同时也是支队的装备室,存放了如防护手套、防护头盔、加密对讲机、警务通、反光背心等大量执法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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