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市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哪些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市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第1张

2022年户籍全面取消限制(到2022年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消除)

5月3日无人机拍摄的金寨县油坊店乡的茶园和农家乐。新华社记者陶明摄

为重塑新型城乡关系,走城乡一体化发展道路,推进乡村振兴和现代化,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2年,初步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城乡之间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通道基本打通,城镇落户限制逐步取消,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基本建成,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显著提升,农村产权保护和交易的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经济发达地区、大都市区和城市郊区率先在体制机制改革上取得突破。

到2035年,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随着城市化进入成熟阶段,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明显缩小。城乡有序流动的迁移制度基本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全面形成,城乡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

到本世纪中叶,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已经成熟。城乡全面一体化、乡村全面振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

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措施。

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有序有效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除个别特大城市外,放宽城市落户限制。加快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提高城市包容性,促进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

建立城市人才进入农村的激励机制。制定财政、金融、社会保障等激励政策,吸引各类人才回国创业。鼓励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商人返乡创业。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人才加盟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

改革和完善农村承包土地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不变,实行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续30年的政策。加快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

稳步而审慎地改革农村体制。加快宅基地使用权整体登记发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民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准入制度。加快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完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维护失地农民和农民集体权益。

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鼓励各级财政支持城乡发展一体化及相关平台和载体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强农村信用环境建设,推动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商业银行回归本源,改革村镇银行发展方式,创新中小银行和地方银行金融产品供给机制,加大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

建立工商资本进入农村的促进机制。深化“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政府将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农村生活服务业。

建立成果进村转化机制。建立农村科研人员兼职脱产创业制度,探索涉农技术入股、兼职兼薪机制。

建立城乡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推行县域和城乡教育联合体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模式。促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立综合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差别化医保支付政策。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划定乡村建设历史文化保护线,保护农业遗迹、文物古迹、民族村寨、传统村落、传统建筑、水利工程遗产,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

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体系。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巩固全国异地医保联网直接结算。(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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