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是个大贪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至少不算冤枉他

李鸿章是个大贪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至少不算冤枉他,第1张

李鸿章是个大贪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至少不算冤枉

根据我们之前的近代史教育,晚清政府腐败昏庸,丧权辱国。李鸿章是第一奸臣,清朝二十多个条约他至少签了十四个。近二十年来,对李鸿章的重新评价和定位甚嚣尘上。在许多文章和影视作品中,李都被描写成一个为国捐躯的忠臣。在朝廷与觊觎的列强的夹缝中,他竭力助危,维护大清朝残存的利益和颜面。真的是这样吗?

股票部长是肯定的。李鸿章,24岁进士,受曾国藩教育。他镇压天国,训练新军,进行洋务,帮助变法,主管外交。历任两江代省长、湖广总督、两广总督、直隶总督、北洋大臣、文华堂大学士。他被评为一等苏一博。他是一位伟大的牧师。负重前行是有道理的。因为在那个千疮百孔的没落王朝,一方面要维持国家的运转和朝廷的颜面,一方面又要应付帝国主义列强,确实是“亚历山大”。但把李鸿章粉饰成一个为国捐躯的英雄典范,显然有些矫枉过正。

几千年来,中国的封建文化和礼仪造就了“官本位”和普通人的奴性。本来朝廷给你高官厚禄,就是为了换取你在公共场合通宵达旦,造福百姓。但在封建社会,平庸和混乱成为官场主流。忠于职守,造福人民,不是本分,而是对人民的恩情和情分。

李鸿章应该是一个称职的官员,尤其是在中青年时期。他对法院的依赖和权力也说明了这一点,但那些都是职责。抛开镇压起义的争议和甲午战争惨败的责任,李鸿章在对外谈判中为国家争取了多少利益?更重要的是,李二先生作为一名官员积累了大量的财富。这里有没有渎职,贪污,以权谋私?

关于李鸿章的财富,众说纷纭。仰慕李鸿章的梁启超在《李鸿章传》中说,他有“百万元之业”。晚清学者费行健说李鸿章“家产千万以上”,还不包括兄弟、子侄的一千多万元。曾与李鸿章共事的容闳说,李“有私人财产4000万留给后代”。梁启超所说的百万金业,是指李鸿章通过洋务运动所拥有的招商银行、电报局、开平煤矿、商业银行等股份,不包括土地房屋等大量不动产。李宏冠每年工资都很高,但总共不到2.2万。这是晚清“高薪养廉”的结果,但还是远远落后于他的财富总量。

即使洪榕所说的“4000万”是夸大其词,或者说是令人羡慕嫉妒恨,也应该不止1000万两白银。李鸿章死于1901年,当时清政府的财政收入约为一年1.2亿银。按照李目前的购买力估算,的财富超过100亿元。

还有人认为,李长期以来一直身居高位,当地官员每年可以出几十万元来孝敬。而且这是官场公开的秘密,加上招商银行等行业和地产的投资收益,财富肯定还是正常的。按照这个逻辑,我只能说,就算慈禧太后生日挪用军费,也很正常。要知道那时候的普通家庭一年才挣30两左右。《马关条约》缴纳2亿两白银,再加3000万两“辽赎费”,《辛丑条约》缴纳4.5亿两白银,不转嫁普通百姓。你李会出一分钱吗?这些洋务运动办的产业很成功,你占股份。如果付诸东流,你李会赔偿吗?

风雨飘摇的清朝末年,内政外交怎么会一塌糊涂?李鸿章的贪腐不可能一一求证,已成年的李二先生也会考虑周全,但做得多了,总会留下蛛丝马迹。

甲午战争后,李鸿章主张借助沙俄的力量,消灭日本在中国东北的势力。俄国还利用“三重干涉”事件来博取清政府和人民的好感。1896年4月,俄国在尼古拉二世加冕之际邀请李鸿章来访。为了使清政府同意俄国修建直达东北海参崴的中东铁路,为俄国争取更多权益,沙皇亲自批准设立“李鸿章特别基金”300万卢布,用于贿赂李鸿章及清廷有关官员。

1996年5月,经过多方接触,李鸿章与俄国签订秘密协议,约定中东铁路由俄国经营管理,80年后无偿移交中国。同时,道森银行执行的“李鸿章基金”受贿也是以专门文件的形式确定的。道生银行董事会主席和俄罗斯财政部长谢尔盖·威特签署了这份特别文件。根据中俄秘密协议的执行进度,贿赂分三次支付,每次一百万卢布。按照当时的汇率,100万卢布约合60.2万两银子。

苏联历史学家鲍里斯·罗曼诺夫(Boris romanov)在《满洲的俄罗斯》一书中描述,1897年5月,道生银行董事长乌赫托姆斯基在上海通过中间人向李鸿章交付100万元人民币,“老人等得不耐烦了”。书中还说,1900年9月,乌赫托姆斯基会见李鸿章的儿子李,李痛斥对方没有按约定支付第二笔款项。中国金融史学家毕在《中俄道生银行在中国三十年》一书中也有类似的表述。但书中认为,第一笔100万元是1898年3月俄国强迫清政府签订租地条约时支付的,后两笔没有下文。

作为当事人之一,时任俄罗斯财政部长的谢尔盖·维特在回忆录中否认了这100万的贿赂,但在1898年承认了另外50万的贿赂,以回应他向中国官员行贿的传闻。字里行间,不难看出,1898年承认这笔贿赂,是为了表明我成功迫使清政府向俄国借钱,促进哈大铁路工程的业绩。

在俄罗斯国家档案馆的外交部解密档案中,保存着数十份关于时任驻华代表与彼得堡之间行贿细节的电报。除了向李鸿章行贿50万卢布外,在总理衙门主管铁路采矿的张行贿25万卢布,其他行贿人还有翁同龢、李等。

150万卢布的贿赂主要来自俄罗斯的信息。李鸿章一直没有收到收据,也没有微信转账记录。李鸿章是不是大贪官,可能还很难定论,但说他“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应该不算冤枉。这些财产的积累虽然与制度和时代有关,但国家积贫积弱,民不聊生。但是,作为股市的大臣,财富却在增加。用一句影视剧里的台词:你们的圣贤都被读到狗肚子里了吗?!

李鸿章从1870年开始涉足外交,被誉为“近代中国的两个半外交家”之一,至今已有31年。有历史学家认为,李鸿章对中西文化有深厚的认识,了解国情,在外交上有大局观。他的“和合”思想在当时具有现实意义。有人用他在日本吐血和被暗杀的经历来证明他有多努力和忍辱负重。他们还说,《马关条约》本来是要日本出3亿元,而李被枪毙是为了给中国省1亿元。

不客气的说,这种漫天要价的谈判,就是去要饭的,再卑微也照样能付下价钱。我不知道“和谐”这么高层次的理念,但谁又不能“认清懦弱”呢?

更让人无法理解的是,在主流影视剧《走向共和》中,人们无论是出于艺术创作还是别有用心,都可以无视史实,刻意宣扬李鸿章。

比如签订《辛丑条约》那一幕,李鸿章看到奕劻犹豫不决,像一只大尾巴狼一样抓住奕劻的手,说了一句足以“动清王朝”的话:“天下最难写的,就是你自己的名字。签署这个卖国条约是永久的耻辱。你还年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让我来吧。”事实上,与李鸿章同为清政府全权公使的铁帽子王奕劻白纸黑字签下了条约,各列强不可能让李鸿章单独签字。

有些事,不知道真相就想哭,知道真相就想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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