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于
关于解除部分封闭管制区域管理的通知(四)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疫情情况,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3月31日零时起,解除对以下地区(场所)的封控区管理。
一、密封控制区
(1)钦南区水东街道东南社区资材东街西岳妇幼保健院二楼、三楼;
(2)钦南区向阳街城中南社区新华路7号院5号楼;
(3)钦南区南珠街道鸿泰小区童渊观天下2号楼2单元;
(4)钦南区文峰街道东风社区青城中心广场5号楼;
(5)钦南区向阳街市中南社区新兴街26号大院办公楼;
(6)钦北区资材街道永福小区阳光春天小区4号楼;
(7)钦北区资材街道永福社区阳光春天实验幼儿园;
(8)钦北区秦驰二手车店;
(9)钦北区红亭街道小江社区袁泽社区春江苑3号楼。
二。控制区域
(1)钦南区向阳街城南社区新华路7号院;
(2)钦南区沙埠镇沙寮村委会杨凡大道春光幼儿园;
(3)钦南区南珠街道高岭社区安惠二院社区;
(4)钦南区南珠街道宏泰社区童渊观天下社区;
(5)钦南区文峰街道东风社区青城中心广场社区;
(6)钦南区南珠街道高岭社区农垦家园1栋1单元、2栋2单元;
(7)钦南区向阳街市中南社区新兴街26号院;
(8)钦北区资材街道永福社区阳光春天小区;
(9)钦北区红亭街道小江社区袁泽社区杨凡北大街沿线路面;
(10)钦北区红亭街道小江社区袁泽小区部分楼栋(2、5、6,春江苑1,翠湖苑2 1、2、3单元);
(11)钦北区秦驰二手车店周边;
(12)钦北区田常街道城北社区海伦堡东方社区。
封闭区和控制区的封控解除后,对区域内人员继续进行为期7天的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发现异常,要第一时间上报社区和社区网格进行处置。在我市最后一个封控区解除前,解除的封控区将实行实名制准入管理措施,每天每户只允许一人凭卡准入和购买生活用品(居家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护除外)。
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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