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绥化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第1张

昭通绥江县寻找新冠肺炎病例次密接人员的紧急通告

绥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搜寻新冠肺炎病例第二密切接触者的紧急通知

2022年3月14日,根据上级协查通报,我县罗某为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罗于3月8日16:15从北京首都机场乘坐CA1495航班,19:40到达宜宾机场。20时10分从宜宾机场乘坐网约车(川AUF144)于22时27分到达绥江县中镇。目前,已对罗某及流调查出的分秘人员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控制措施。根据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现将进一步搜寻罗接触者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经查,罗的活动轨迹如下:

3月10日15:48在家里骑自行车到绥江县中医院口腔科,一直呆到16:30。

3月12日16:34到A区农贸市场住到16:51。

3月13日20:00到B区牛杂火锅店,住到21:30。

在上述时间段内越过罗行动轨迹,并在上述时间段内到过同一地点的人员,请立即向当地村(社区)报告。配合疫情防控措施,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24小时内主动到就近的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反馈前不要外出,做好家庭健康管理。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主动在家隔离,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配合流行病学调查。隐瞒不报的,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同时,请居民朋友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进入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配合扫码测温,佩戴口罩,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要求,不参加聚集活动。积极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提高免疫力。增强健康意识,勤洗手,勤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对故意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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