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 | 特定列表 | 5月26日 | 首批 | 5月22日 |
建立无疫区社区的原则
根据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上海市肺炎防治办公室347号组建方案〉的通知》和宝山区《上海市肺炎防治办公室347号组建方案》,14天内无新增阳性感染病例,13日辖区内人员核酸检测全部为阴性。
按照“自愿申报、动态管理、即时报告、即时评价、即时公告”的原则,建立“无疫情社区(社区、村居)”,由居民、村主动申报,街道、镇(园区)审核,区防控办备案,当地媒体公布。如果社区出现新的阳性感染病例,将取消“无疫情社区(社区、村)”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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