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利车内自拍

宾利车内自拍,第1张

宾利女车主发声:网传视频被人剪辑

近日,宾利女车主车位纠纷引发关注。深圳某小区地下停车场,一女子因车位被占与人发生争执,称“家里有50辆宾利车”。

6月6日,宾利车主回应称,网上视频已被剪辑,她将发声还原真相。她说车位是买房时给的,她有使用权合同。“他们(其他业主)就是想把事情闹大,逼物业和楼盘。他们的车位现在已经是1:2了,地下停车场门口周围的区域要求归他们所有。”深圳福田区宣传部回应@中国新闻周刊,此事正在调查中。截至记者发稿时,物业方电话无人接听。

阅读延伸

深圳车位之争:开发商“赠送”车位暴露行业灰色地带。

近日,在广东深圳宝能大厦地下停车场,一女子称自己车位被占,与人发生争执。她想用她的宾利挡住车位,还说“家里有50辆宾利”。此事立即引起社会关注。

据新京报记者了解,上述车位纠纷是由于开发商将地下停车库的“公共”车位使用权作为“专用车位”“赠送”给公寓业主,引起小区业主不满。

针对此事,开发商宝能回应称,“目前政府部门一直在关注,我们也关注了网上的相关消息。一切相关政府后续发布为准。”

那么,深圳宝能公馆“车位之争”为什么会发酵?「车位拉锯战」背后暴露出哪些行业问题?

事件:

开发商销售“赠品”有猫腻,车位矛盾加剧

新京报记者获悉,深圳宝能公馆的开发商为宝能置业有限公司,物业公司为深圳宝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空调查显示,深圳宝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由深圳吉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消息人士称,深圳吉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为宝控旗下的物业公司。项目分三期销售,一期、二期为住宅,三期为公寓。该项目于2015年9月推出一期、二期住宅产品,当时的预售价为8-14万元/平方米。

“我是2015年买的房,当时售楼处公布的车位比例是1:2,购买时并没有车位销售的信息”,包公馆一期业主告诉新京报记者。2018年交房后,车位使用非常紧张。开发商曾打电话以40万元一个车位的价格卖给业主,但深圳不允许车位买卖。我当时没理会。"

上述业主还表示:“自2018年交房以来,小区地下三层车位只有第三层开放给业主使用,另外两层都有围挡挡住入口。由于车位紧张,2019年12月24日,经街道办协调,联系宝能地产及一期、二期业主代表开会。会上讨论了开放一楼和二楼车位供业主使用,但会后并未履行上述约定。”

“而且有的公寓业主2020年入住,小区和公寓区的地下停车场都是公用的。此前,小区一直是公共停车位。谁先到谁先停,也出现过挪车等常见的停车冲突。但开发商承诺买公寓,赠送车位使用权,有的则赠送小区下面的车位。此后,双方矛盾愈演愈烈。”主业这么说的。

矛盾激化后,针对公寓赠送车位与部分小区车位冲突的现状,2022年5月20日,宝能公馆所有商业楼业主代表、福田区住建局、香蜜湖街道、朱元社区及物业服务单位召开了停车场优化沟通会,最终形成了《宝能公馆停车场商住车位划分方案公示》。

根据业主提供的沟通会纪要,对于开放地下停车场的方案,提出按照图纸投影面积进行划分。公寓楼下的投影面积原则上属于商业停车场,其余部分属于住宅。其中,公寓的“赠送”车位不占用小区停车场的车位数量;同时,一楼、二楼、三楼所有小区车位无条件向所有小区业主开放。

本次沟通会后,上述广场成为《关于宝能公馆停车场商住车位划分方案的公示》,公示时间为5月24日至5月27日。公告显示,截至2022年5月,宝能公馆共有1701户,其中商品房692户,住宅572户,商业公寓437户,入住率80%,地下车库2127个。截至2022年5月16日,一层停车位87个,二层停车位288个,三层停车位714个。此次调整后,地下三层车位全部开放,住宅车位1466个,商业+公寓车位661个。

之后的6月5日,“宝能公馆50个宾利车位”事件在网络上迅速发酵。在流传的视频中,疑似公寓的业主称,“我的车位有买卖合同。谁敢说车位是他的!”

新京报记者就宝能地产是否涉嫌向公寓业主非法出售车位,以及车位纠纷如何解决等问题联系了宝能地产。对方回应,“目前政府部门一直在关注,我们也关注了网上的相关消息。一切相关政府后续发布为准。”

6月5日晚,针对网友反映“深圳国企书记妻子涉车位纠纷舆情”,深圳SASAC官方微信通报称,高度重视,正在学习核实。

沟通会后,相关广场成为《关于宝能公馆停车场商住车位划分方案的公示》,对外公示。照片由受访者提供

深度:

深圳停车位之争由来已久。律师:“开发商无权处分公共停车位使用权”[S2/]

事实上,在宝能公馆车位拉锯战的背后,还有开发商涉嫌违规销售车位、深圳车位权属之争由来已久等一些行业问题。

关于车位的归属问题,2014年12月,深圳市房地产协会公布了一版《深圳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建设与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划拨的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禁止买卖。然而,此后没有发布任何正式文件。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深圳本地开发商告诉记者:“销售时,车位确实是禁止买卖的,但市场上确实有很多做法属于灰色地带。比如有的楼盘在销售时赠送车位,把车位租给别人等等。”

“事实上,这一事件也引发了深圳车位纠纷的普遍问题,比如付费获得车位使用权的业主或获得免费车位的业主与没有购买车位使用权的业主之间的矛盾。十年了,都是老问题,很多楼盘都会遇到。”深圳一位内部人士说。

虽然深圳当地的定义比较模糊,但对于车位的定义,北京金讼律师事务所主任王雨辰律师引用了《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车位、车库的权属规则】:“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权属,由当事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出租的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车位,归业主所有。”

律师王雨辰指出:“一个小区内不同停车位的所有权可能是不同的,这取决于背后的程序。目前小区停车位一般分为三类:一是符合规划、销售许可范围内的停车位,手续齐全可直接办理产权证;二是规划中没有停车位,通过占道、绿化或其他公共部分转换。一般没有产权证,但从相关法律法规来说,产权应该归业主所有;第三,人防车位多。产权属于国家,但日常属于‘谁投资谁受益’。如果人防投资费用没有分摊到业主的购房款中,那么使用权归开发商所有;但如果分摊到业主的购买价款中,其使用权属于业主。”

“如果开发商真的有权使用小区内的‘公共’车位,并将其作为‘专用车位’送给公寓区业主,那么开发商此举明显侵犯了小区业主的共有权,开发商无权处分。开发商一方面有恢复原状的义务,另一方面也应赔偿现阶段给小区业主造成的损失。物业公司也有义务将车位恢复原状。如果其在车位赠送期内由此获益,相关利润也应返还给车主。”王雨辰说。

“现实生活中,公共部位改造成车位的情况非常多,但业主往往不知情或不清楚,相关收益也由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掌控。业主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律手段,如信息公开申请、诉讼等,来核实业主的权益。,另一方面通过法律手段确认,拿回公共利益。”王宇说。

新京报记者许小兰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聚客百科

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555165.html

()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2-09-09
下一篇 2022-09-09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