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专项资金补贴

民航专项资金补贴,第1张

纾困民航业 首批财政补贴资金预拨

6月8日,财政部消息称,财政部近日预拨国内客运航班财政补贴资金(第一批),共计32.9亿元,用于支持民航业安全稳定和纾困发展。

近日,财政部、民航局联合发布《关于分阶段实施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的通知》,明确提出原则上在每周日均国内客运航班量小于等于4500架次(安全运行最低航班号)时启动财政补贴。最大损失最高补贴标准定为每小时24000元。补贴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分担。其中,中央财政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补贴65%、70%、80%,东、中、西部地区地方政府分别承担35%、30%、20%。

财政部要求,资金下达后,各省要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以稳定地方经济为己任,按照《通知》规定的东、中、西部地区地方财政承担比例,统筹落实地方财政补助资金,为保障最低飞行量和飞行安全提供支持。

财政部指出,各省要按照《通知》规定,指导督促航班起飞地财政部门会同民航有关地区管理局做好补贴资金审核工作,及时将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资金足额拨付到航空公司空公司;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根据CAAC 空的数据,4月全国机场起降飞机37.7万架次,同比下降62.5%;客运量788万人次,同比下降84.6%。

针对近日网上公布6月4日至10日暂停补贴政策一事,民航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近日回应称,按照现行补贴政策,航空公司空公司能否享受补贴政策,取决于全行业一周飞行多少架次。如果全行业日均航班量超过每周4500架次,那么根据《通知》规定的条件,航空公司空公司不能享受补贴政策。所以不是说补贴政策暂停了,更不是说补贴政策没有了。“这是一个动态调整的‘保证’政策。”该负责人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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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5500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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