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不可能振兴

乡村不可能振兴,第1张

半月谈丨乡村振兴不能盲目“现代化

乡村振兴不能盲目“现代化”

作者:陈文胜曲丽彤李赞

随着现代化的快速推进,许多村落的乡土风貌和民居逐渐被复制城市砖瓦水泥结构的“西化”所取代,多样化的“乡土风貌”被标准化的“现代性”所克隆。虽然加大了农村危房改造力度,但“有新房没新村,有新村没新貌”现象突出。那么,如何摆脱“千村一面”、农村克隆城市的流行套路呢?如何在多重逻辑和三维坐标中对村庄规划布局进行战略定位,走一条人性化、特色化、个性化的乡村振兴之路?

农村的现代化绝不是简单的“复制城市化”

长期以来,由于工业化、城镇化优先发展战略带来的城乡二元负面影响,农村成为落后的代名词。因此,在村庄的规划建设中,很多人认为农村现代化的过程就是农村生活方式向城市生活方式转变、农民向市民转变的过程。按照“农村到城市”、“农民到市民”、“村庄到社区”的理念,城市建设简单复制到农村。

近年来,在基层实践中,许多地方制定并实施了整村的“乡村现代化”乡村发展规划,对各个村落的传统建筑和文化遗址缺乏有效保护,许多代表村落记忆的文化元素遭到破坏。

调查显示,一些地方盲目建设村庄广场和文化体育设施。农村的房屋和农村的道路设施一般与城镇一致。通过城市绿化的方式绿化村庄,种植珍贵的花木而不是农作物。农村的“下里巴人”完全被城市的“春雪”颠覆了。“村村通,村村如市”的“农村现代化”既失去了地方特色,也背离了适应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需要。

乡村振兴是中国推进全面现代化总体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农村现代化不能简单地复制城市。村庄的规划布局必须基于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和规律逻辑,建立一个三维坐标进行战略定位。

——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审视自身的发展阶段和水平,回应“从哪里来”的问题,从历史发展的逻辑中认清发展定位,确定发展主题和主线。

——在资源禀赋和区位现实中判断自身发展优势和特色,回应“现在在哪里”的问题,针对集聚提升、城郊一体化、特色保护、搬迁合并等不同类型的村庄,确定不同的发展模式、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

——在区域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趋势中把握自身的发展目标和方向,回应“向何处去”的问题,从国家战略层面和区域一体化层面结合现实和趋势,综合判断发展空和重点。

——从中长期的时间空角度,根据“三农”发展的一般规律性,确定自己的发展任务和步骤,回应“怎么到”的问题,明确每个时期的任务,统筹规划,确保乡村振兴顺利进行。

乡村景观改造绝不是同样的“穿衣戴帽”

每个村庄都变了,但到处看起来都一样。研究发现,虽然乡村景观发生了变化,但地域特色和乡村景观并不明显。比如有的地方把村庄统一刷成白墙或红墙,变成清一色的“穿衣服戴帽子”,外观大同小异。在村庄改造中,很多地方注重整洁的村容村貌建设和统一硬化、亮化美化,盲目模仿,内容趋同。尤其是蜂拥而上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大多缺乏对乡村内在特色的挖掘,千篇一律,缺乏地域文化个性。

除了偏远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还保留着许多地域和民族特色外,许多村庄,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和周边城市的村庄,已经越来越缺乏地域特色。南北同调,东西同调。没有历史记忆,没有文化脉络,没有地域特色,没有民族特色,“千村一面”的现象比较普遍。

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特别强调,要遵循农村发展规律,充分体现农村特色,注重乡土气息,保留农村特色,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因此,要突出对村落特色和居住特色的引导和控制。

具体来说,县级政府应全面实施农村住宅建筑设计方案征集。围绕“屋顶、山墙、墙体、门窗、腿、色彩、材料”七大要素,在满足村庄和村民实际需求的前提下,明确村庄风貌和住宅风貌的控制目标,编制免费的农村住宅建筑设计方案征集,供农民选择。作为审批农民新建、改建、维修房屋的基本要求,纳入村民办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的必备条件。

此外,县级政府应全面推进具有村庄特色和住宅特色的示范住宅建设。基层政府要选择群众基础好的宅基地进行试点示范,探索有效的实现方式和形式,夯实农村主体责任,突出农民主体作用,激活社会主体活力,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突破和带动作用,促进量变到质变,逐步形成鲜明的农村区域特色。

美丽乡村建设不能让乡村工匠有断层。

与城市建筑人才过剩相比,农村工匠严重短缺。随着城市住房逐渐进入存量时代,城市建筑人才供大于求。另一方面,农村建筑工匠越来越短缺。不仅是新生代建筑人才以城市建筑人才为主,年龄较大的农村建筑工匠也在逐渐退出。据调查,很多老人和留守儿童居住的村子空都漏水,方圆方圆百里都没有泥瓦匠来修房子。

而且大部分从事乡村建筑的中青年专业人士,从学习环境到知识体系,都是被所谓的现代城市文明所引导的。即使是土生土长的乡村建筑人才,所受教育的知识体系也几乎是城市教育的翻版,不仅缺乏本土元素的知识,更缺乏对本土文化和传统建筑艺术的根本认同,乡村工匠的断层现象日益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一道坎。

因此,各地需要建立培养农村建筑工匠的全方位扶持政策。培养以服务农村建筑为重点的设计、管理和施工人员;依托特色传统村落,开展古建筑、美丽乡村建设相关教育培训,培养壮大乡村建筑工匠队伍。

在农村工匠定向培养方面,可以参照乡村教师、乡村医生等定向人才培养模式,选择职业院校招收农村工匠进行培养,推动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培训机构深入农村开展校地合作;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当地城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行业协会、高等院校或其他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还应建立农村工匠的激励机制。应建立农村工匠职业资格,对取得农村工匠资格者给予奖励;探索提升农村工匠水平,推动建立工匠协会,公布工匠名单,建立工匠技术水平评价体系,对提升农村工匠职业技能水平者进行奖励;开展农村工匠技能竞赛,奖励成绩优异的农村工匠。

乡村建设不能“任性”

相比加强土地用途管制,村庄建设无序,布局凌乱。为守住耕地红线和生态红线,地方各级政府全面加强对农民住宅用地面积、土地用途和生态红线的有效管控,农村乱占耕地取得明显成效。但调查发现,一些地方在土地管理中仅将农民住宅的面积和楼层作为统一标准进行界定,而没有建立村庄风貌、住宅布局、建筑高度、房屋设计和风格的整体引导和控制机制,农民随意选址现象较为突出。

大多数村庄对空布局和住房建设用地缺乏统筹安排,导致生产经营用地、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农民住房建设用地分布分散,部分路边和滨水建筑拥挤。对于如何发展和管理农村,没有广泛征求农民的意见和要求,没有有效尊重农民的真实意愿,以至于农民自己的家被“当家作主”,这偏离了农村建设对农民的预期目标,也是村庄无序建设的一个关键原因。

因此,要构建强化地方元素和地域特色的工作机制,把强化地方元素和地域特色作为乡村建设的主攻方向,突出保护乡村自然风貌和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符号。

一方面,建立对基层政府的考核机制。将村庄规划、农居地域特色元素提取、农居建筑风格管控作为增量要求,明确每年增加的具体指标,纳入县级政府乡村振兴绩效考核,加强后续指导和督促检查,建立定期通报、信访、问责等制度机制。

另一方面,建立农村住宅建设的农民约束机制。明确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宅基地批准文件、建筑设计等具体要求。即村民需要严格遵守,在用地审批、规划许可、产权登记等方面划出红线。,形成目标监督控制的约束机制。加强农村传统建筑、古树、古桥、古井保护修缮,将农村自然风貌和地域文化标志保护纳入村规民约,使农村成为中华文化和历史文脉延续的有效载体。(作者陈文胜是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院长,中央农办乡村振兴专家委员,中共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曲立同为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副院长;李俊是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博士生)

(刊于《半月谈》内部版2022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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