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基金秦维舟老婆

诺安基金秦维舟老婆,第1张

诺安基金创始人秦某舟犯重婚罪免予刑事处罚,原配提申诉

诺安基金创始人、诺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秦某洲被曝重婚。

他的前妻楼告诉该报,他和秦某洲于1984年在北京结婚,婚后他们有两个儿子。2016年,秦某洲在长沙与湖南常德女子谭女士登记结婚,未解除婚姻关系。

2021年1月,楼女士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确认秦某洲与秦女士的婚姻无效。同年5月12日,长沙市开福区法院判决秦某洲与谭女士的婚姻无效。

2021年6月8日,秦女士以秦某洲犯重婚罪为由,向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同年7月29日,安化县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裁定秦某洲犯重婚罪,免予刑事处罚。

楼女士不服前述刑事判决,以安化县法院无管辖权且未告知其以被害人身份参加诉讼为由,向益阳中院提起上诉。据楼女士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乐斌律师介绍,益阳中院已于6月23日开庭审理,目前尚未作出是否再审的决定。

针对此事,论文多次联系秦某洲。截至记者发稿,没有任何回应。

诺安基金创始人被指重婚,原配妻子起诉

据楼女士说,秦某洲,原名秦某泽,是中国农业科学院的一名工作人员。1984年1月,两人在北京市海淀区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儿子。1992年,秦某泽改名为秦某洲,并以秦某洲的名义取得了香港身份证。2003年,秦创办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安基金),现担任诺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楼女士说,从2014年开始,秦某洲就不怎么回家了,两人的婚姻关系出现了危机。后来得知秦某洲有外遇,女方谭女士于2015年在美国生下一女。两人于2016年5月在湖南省民政厅婚姻登记中心登记结婚。

2021年1月,楼女士将秦某洲、秦女士起诉至长沙市开福区法院,请求法院确认秦某洲与秦女士的婚姻关系无效。

2021年5月12日,开福区法院判决秦某洲与秦女士的婚姻无效。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秦某洲与齐女士登记结婚未离婚,二被告(秦某洲、齐女士)的行为已构成重婚罪,二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应属无效。法院支持楼女士要求宣布两被告婚姻无效的请求。两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应当承担不应诉、不举证、不质证的法律后果。

安化县法院:构成重婚的,免予刑事处罚

随后的刑事判决让楼女士大吃一惊。

2021年7月29日,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法院作出的(2021)湘0923初225号刑事判决书显示,2021年6月8日,秦女士向安化县法院起诉秦某洲重婚罪。齐女士诉称,她于2010年11月通过朋友圈认识了秦某洲,秦某洲在后来的交往中一直称自己是单身人士。他们结婚后,她也搬到了香港。从相识到结婚多年,秦某洲从未向她提及自己在内地有过婚姻关系。直到楼女士提起诉讼,她才知道秦某洲的真实婚姻状况。秦某洲的行为构成重婚罪,对其造成了严重的精神创伤,故依法提起自诉。

判决书显示,秦某洲辩称,其分别与楼女士、秦女士登记结婚是事实。不管是什么原因,他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对于谭女士造成的伤害,我真诚地道歉,并请求她的谅解。秦某洲说,他不是主动造假,而是因为工作特殊,改了名字,以单身身份去了香港。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他认为自己与楼女士的婚姻已经自动解除,于是与齐女士登记结婚,希望给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判决书显示,秦女士及其委托代理人秦某洲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了诉讼。经审理查明,1984年,秦某洲与楼女士登记结婚,同年12月大儿子出生。1992年7月,秦某洲成为香港永久居民。2000年,他们最小的儿子出生了;2010年11月,秦女士与秦某洲相识并相恋。2014年开始同居,2015年7月女儿出生。此外,秦某洲于2021年在安化县世纪新城小区购买了一套房。2021年1月26日,秦某洲注册成立益阳李鸿贸易有限公司,并于同年2月1日办理港澳居民居住证。同年7月9日,秦女士收到秦某洲50万元赔偿款收据。次日,齐女士与秦某洲就赔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当日,齐女士向秦某洲出具了谅解书。

安县法院认为,《婚姻法》规定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秦某洲隐瞒婚姻状况,以未婚女性身份与秦女士登记结婚,未解除婚姻关系。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秦某洲当庭如实供述重婚罪,可视为坦白,可从轻处罚;秦某洲自愿认罪、悔罪,并向秦女士赔礼道歉,可从轻处理;秦某洲赔偿了秦女士的损失,并取得了她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秦女士的最后陈述是确认秦某洲犯重婚罪,免予刑事责任。秦某洲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请求从轻处罚,免除刑事责任。本案属于轻微刑事自诉案件。根据秦某洲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确认秦某洲犯重婚罪,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经该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秦某洲犯重婚罪,免予刑事处罚。

原合伙人称未被通知参加诉讼,提出申诉

“秦女士(2021)6月8日提起自诉,7月29日作出判决。51天,安县法院完成了立案、开庭、委员会讨论、判决的全过程。”楼女士称,2021年7月26日,她以涉嫌刑事犯罪为由,将秦某洲起诉至公安机关。由于安化县法院已作出相关判决,公安机关无法继续处理此事。

楼女士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乐斌认为,虽然齐女士向安化县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诉,但秦某洲犯重婚罪的地点及其居住地不在安化县,安化县法院对此案无管辖权。

乐斌说,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案中证据显示,秦女士户籍地在长沙市开福区,秦女士与秦某洲的婚姻登记地也在长沙,说明重婚罪犯罪地为长沙市开福区;双方共同生活在北京、上海、深圳,从未在安化县居住过。秦某洲于2021年初购买房产,注册公司,办理居住证。此时距离秦女士提起自诉还不到半年,因此安化县不能认定为秦某洲的经常居住地。

此外,乐斌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只有部分共同被害人告知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被害人参加诉讼,并告知不参加诉讼的法律后果。被通知人接到通知后,表示不参加诉讼或者不到庭的,视为放弃通知。”即使安化县法院有管辖权,但该院在审理秦某洲重婚罪一案时,未告知楼女士以被害人身份参加诉讼,违反了法定程序。

乐斌介绍,楼女士已向益阳中院提起申诉,请求益阳中院撤销安化县法院作出的前述判决,或将案件移送有权机关处理。6月23日,益阳中院开庭,尚未决定是否再审此案。

资料来源:报纸

原标题:诺安基金创始人秦某洲因犯重婚罪被免予刑事处罚,原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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