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公务员考试疫情防控要求,第1张

宁夏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疫情防控报考须知

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做好宁夏2022年公务员笔试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意识到它们并遵循它们。

一、考前防疫准备

(1)为保证顺利参考,建议本区考生在考前14天请假。区外考生应主动了解考点所在城市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规定提前到达考点所在城市,以免耽误考试。

(2)考试前14天,考生应通过“我的宁夏”app实名申请宁夏防疫健康码(以下简称“健康码”),每天按要求打卡。

(3)按规定准备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均可,以采样时间为准)。考生可持准考证到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医疗机构通过绿色通道进行采样。建议7月9日参加初试的人员在7月8日12:00前完成采样。具体要求是:

1。区内考生:需在第一科考试前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已进入宁夏并返回宁夏的区外低风险地区考生:除在第一科考试前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须提供到达宁夏后3天内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采样必须在宁夏内的检测机构进行。若第二次采样与第一次科目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时间重合,可计算一次)。

3。“通信大数据出行卡”显示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居住史(标有*)但“健康码”为“绿码”的考生:除了在第一科考试前48小时内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 他们还必须提供到达南京后3天内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如果第二次采样与第一次科目考试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时间重合,可以计算一次)。

4。有中国高危地区所在县区居住史和世界各地上海居住史的考生:进入南京时,要求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南京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提供首科检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居家健康监测到期证明。

(4)有下列情形的考生,必须在考试前48小时内持核酸阴性证明,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具体情况如下:1。“健康码”是“绿色码”,“通信大数据出行卡”显示的是来自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如果现场测量的温度≥37.3℃,则需要现场重新测量两次。如果温度仍然超标,现场医护人员必须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腋窝温度。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需提供医院疾病诊断证明。在新冠肺炎病被排除后,他们可以被安排在一个隔离的考场参加考试。

2.“通信大数据出行卡”显示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居住史(标有*),但“健康码”为“绿码”的考生,从进入南京之日起实行“3天短信提醒+2次核酸检测”,在第一科考试前48小时内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承诺来自非中高风险区或疾病涉及县,体温检测正常。

3。考前14天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已痊愈的考生,主动通知现场工作人员,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未能在第一科目考试前48小时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从区外低风险地区进入南京并返回南京的考生,未能在进入南京后3天内提供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若第二次采样与第一科目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时间重合,可计一次),不得参加考试。

3.“交通大数据出行卡”显示有在区域外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居住史(标有*),但健康代码为绿码。进入南京后3天内两次未完成核酸检测措施的考生(如第二次采样与第一科目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时间重合的可计一次),不得参加考试。

4.不带手机、不能出示个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出行卡”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区外“卫生代码”为“红色代码”或“黄色代码”以及受疫情封闭控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6.考前14天已在区外高风险地区、有病例报告的县和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居住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六)由于疫情动态变化,疫情防控要求也将相应调整。考生应关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规定,自觉遵守相关工作要求。

二。考试当天的相关要求

(1)考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符合规定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以抽样时间为准)经核实,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出行卡”显示,来自低风险地区的考生正常参加考试前,现场测得体温正常(< 37.3℃)。

(2)考生需自备内外科及以上口罩。除进入考场进行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摘掉口罩外,在考点和考场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按要求进行体温测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1m以上),注意手部卫生和消毒。

(3)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一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会进行现场代码检查(不允许截屏)。考生将在考前48小时主动接受对其“健康码”、“通信大数据出行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的验证。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四)因考生入学考试相关证明材料审核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考。(五)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经考试中心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评估排除新冠肺炎病后,转入隔离考场继续考试。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考。

(6)考试期间,考生应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考完后有序离开。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服从考点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的建议。

(7)考生应在考试前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知晓通知事项、举证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隐瞒或者谎报居住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关键信息的,以及不配合工作人员开展防疫检测、询问、调查、医疗救治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治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疫情防控咨询电话(24小时提供服务):

自治区:0951-12320

银川:0951-6889737

石嘴山市:0952-2218410

吴中:0953-2039332

固原市:0954-2088109

中卫:0955-7065378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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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4000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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