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2022上海中级会计考试需要继续教育记录吗?
答:硕士及以下学历需要计算继续教育信息。
报名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有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中级资格。
注:
本通知所称学历或学位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如何理解会计工作年限?计算会计工作年限时考虑继续教育的完成情况吗?
回答:
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的期限,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学生半工半读不视为正式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工作年限是取得规定学历前后在会计方面工作时间的总和。申请人在本市会计人员信息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包括历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是判断其从事会计工作是否合法合规的参考依据。
根据《上海市会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沪〔2018〕8号)第六条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从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的学分。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从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起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的学分。”因此,会计工作年限是指依照法律法规从事会计工作和依照法律法规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工作年限。未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年份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注册核实时,系统会将其与本市会计人员信息库中的继续教育记录进行比对,即参加继续教育的次数可以比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少一年。
上海市财政部门是否认可其他省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系统中的继续教育信息?
答:根据财政部规定,会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有效。外省市申请人的继续教育相关信息可通过“上海市会计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转入上海”模块转入外省,也可通过“继续教育学分申请”模块进行补充登记。
注:信息来源于上海市财政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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