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校外培训机构政策

重庆校外培训机构政策,第1张

重庆渝中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措施

提高办学资质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在2021年底前完成非营利性组织的行政审批和法人登记,完成前暂停招生和收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按照重庆市教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的通知》要求办理许可登记。

标准化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应当符合国家课程的有关规定,不得超出高级培训的标准。严禁非学科培训机构从事学科培训,严禁以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提供境外教育课程。,或者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培训中。

标准化培训时间

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时间设置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科培训。校外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 30,不得留作业。

规范教师资格

校外培训机构不允许高薪挖走学校老师。从事学科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教师资格信息应当在培训机构的场所和网站的显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的个人信息。

规范收费行为

校外培训机构应严格执行收费管理规定,按培训周期收费,不得一次性或变相收取超过3个月的费用;按课时收费,每门科目一次收费或变相收费不得超过60课时。充分利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渝中区将搭建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平台,防止出现“退费难”“卷款跑路”等问题。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充分利用。

规范广告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网络平台发布、播放校外培训广告,夸大宣传培训效果,在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与学校对接招生,或者利用中小学、幼儿园的教材、教辅、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

做好疫情防控

校外培训机构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学龄前儿童或3-6岁高中生校外培训机构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

渝中区将依法依规加大对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的查处力度,坚决查处非法办学行为,净化教育生态。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坚持以德育人的宗旨,努力提高依法治教水平,全面提升教育行政能力,坚持“质量为本、诚信为本”的理念,为全区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校外培训机构投诉举报电话:

渝中区教育委员会

办学资格、教育教学等。: 63838133

渝中区市场监管局

广告、费用、反垄断等。: 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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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3054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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