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来返文人员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关于调整来返文人员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第1张

关于调整来(返)文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文山州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调整返乡(返程)务工人员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一、从无疫情县(市、区、旗)来(回)的人。查云南健康码,通信出行卡,测温,无异常后可正常通过。

二。从发生疫情的县(市、区、旗)来(回)的人,进入省外和省外待解除隔离的人,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解除无症状感染者。来(回)文件必须提前报所在社区、村委会,县(市)指挥部要提前做好接收准备。

三。涉及疫情风险人员进(退)证件管理办法。

1.对入境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护”的管理措施。

2.对7天内有高危区域居住史的,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从离开危险区域开始计算。

3.对在中度危险区居住过7天的人,实施7天的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从离开风险区域开始计算。

4.7天内,居住在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其他低风险区的人员,在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间隔不少于24小时),并做好健康检测。

5.对密切接触者,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理措施。当出现大规模疫情且集中隔离点资源不足时,可采取“5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管理措施。

6.对紧密连接者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7.对出院(舱)人员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护。

8.对出院(舱)后核酸检测阳性者,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9版)》执行隔离控制措施。

9.对高危岗位的从业人员,离职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10.接触阳性文章和高频率接触同批次文章的从业人员,在家监测7天。

11.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满10日的人员,可以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四。三个边境县的离任人员。从州界三县外出的人员,必须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身份证、云南卫生码、通信行程单、体温测量,无异常方可通过;属于边境三县划定的促进和控制区的人员外出时,必须增加当地有关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聚客百科

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288750.html

()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2-08-22
下一篇 2022-08-22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