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小微企业场地租金补贴政策

新乐小微企业场地租金补贴政策,第1张

新乐小微企业场地租金补贴政策

新乐小微企业租金补贴政策

适用对象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退伍军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不含入驻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人员)并登记就业的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租赁经营场所或商铺的,自创业之日起3年内给予租金补贴

补贴期限

最高3年。

补贴标准

租赁场地面积小于100平方米的,每年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每年5000元。实际租金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补贴。

受理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训练科(88581258)

点击查看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聚客百科

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287409.html

()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2-08-22
下一篇 2022-08-22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